索引号 | 01525911-1-/2020-040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4-07 |
文号 | 浏览量 | 10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面山砂石场整治工程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临时砂石场恢复治理、施工便道。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仁和镇苏家村苏家村一组、苏三组;水长乡平场子村朝阳一组、朝阳二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集体林地1.9853公顷,其中仁和镇苏家村一组集体林地0.3780公顷、苏三组集体林地0.7628公顷,水长乡平场子村朝阳一组集体林地0.3304公顷、朝阳二组集体林地0.5141公顷。范围详见《施甸面山砂石场整治工程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28立方米,起源为飞播,优势树种为云南松,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占用仁和镇苏家村一组集体林地0.3780公顷、苏三组集体林地0.7628公顷,水长乡平场子村朝阳一组集体林地0.3304公顷、朝阳二组集体林地0.5141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属于公益性环境治理项目,经双方协商临时占用林地不需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