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0-0302007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
文号 | 浏览量 | 4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九期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十期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拌合站、材料堆放场、钢筋加工厂、生活区、施工便道、驻地。
四、项目建设地点:甸阳镇蒋家村新寨小组,同邑村同邑二组、同邑四组,文武村文武杨一居民小组,乌邑村乌邑一、二、四组,五福村勐威小组;旧城乡芭蕉林村芭蕉林小组、大山村龙塘寨小组,旧城村街道一组,里戛村挂灯小组、石板小组;姚关镇大岭岗村城墙小组、平场地小组、湾子田小组,河尾村河尾四组境内。
九、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集体林地8.2136公顷,其中甸阳镇蒋家村新寨小组集体林地0.3568公顷,同邑村同邑二组集体林地0.1149公顷、同邑四组集体林地3.8584公顷,文武村文武杨一居民小组集体林地0.0170公顷,乌邑村乌邑一、二、四组集体林地0.8277公顷,五福村勐威小组集体林地0.0672公顷;旧城乡芭蕉林村芭蕉林小组集体林地0.1747公顷,大山村龙塘寨小组集体林地0.6315公顷,旧城村街道一组集体林地0.2171公顷,里戛村挂灯小组集体林地0.2704公顷、石板小组集体林地0.8472公顷;姚关镇大岭岗村城墙小组集体林地0.1490公顷、平场地小组集体林地0.6373公顷、湾子田小组集体林地0.0360公顷,河尾村河尾四组集体林地0.0120公顷。范围详见《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十期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现状图》。
九、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49立方米,起源为天然、飞播、人工,优势树种为云南松、柚木、其他阔叶,龄组为中龄林。
九、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占用集体林地8.2136公顷,其中甸阳镇蒋家村新寨小组集体林地0.3568公顷,同邑村同邑二组集体林地0.1149公顷、同邑四组集体林地3.8584公顷,文武村文武杨一居民小组集体林地0.0170公顷,乌邑村乌邑一、二、四组集体林地0.8277公顷,五福村勐威小组集体林地0.0672公顷;旧城乡芭蕉林村芭蕉林小组集体林地0.1747公顷,大山村龙塘寨小组集体林地0.6315公顷,旧城村街道一组集体林地0.2171公顷,里戛村挂灯小组集体林地0.2704公顷、石板小组集体林地0.8472公顷;姚关镇大岭岗村城墙小组集体林地0.1490公顷、平场地小组集体林地0.6373公顷、湾子田小组集体林地0.0360公顷,河尾村河尾四组集体林地0.0120公顷。
九、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78号)执行。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