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0-0108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
文号 | 浏览量 | 4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县摆榔乡佳香林场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摆榔乡佳香林场。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摆榔乡佳香林场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防火通道、消防水池、管护用房、消防物资中转点。
四、项目建设地点:摆榔乡尖山村小蒿小组、尖山二组佳香林场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占用摆榔乡尖山村小蒿小组集体林地0.3748公顷、尖山二组集体林地0.4606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摆榔乡佳香林场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木蓄积2立方米,起源为人工,优势树种为杉木,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占用摆榔乡尖山村小蒿小组集体林地0.3748公顷、尖山二组集体林地0.4606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为直接为林业生产工程设施,不需要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1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