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19-0911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9-11 |
文号 | 浏览量 | 3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四期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保山施勐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四期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临时施工便道、弃土场。
四、项目建设地点:甸阳镇甸头村,姚关镇山邑村,旧城乡芭蕉林村、旧城村、忙别村、新街村、大田坝村,万兴乡万兴村,姚关镇大岭岗村、雷打树村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甸阳镇甸头村凤鸡一组集体林地0.1083公顷,乌邑村乌邑二组集体林地0.1196公顷;旧城乡芭蕉林村小中山小组集体林地0.7039公顷,大田坝村虫窝树小组小组集体林地1.2888公顷,旧城村王家田小组集体林地0.4971公顷,芒别村大干塘小组集体林地1.1471公顷,新街村新联小组集体林地0.7622公顷;万兴乡万兴村核桃寨二组集体林地0.1872公顷、山头寨组集体林地0.7221公顷;姚关镇大岭岗村城墙小组集体林地1.1188公顷、荒田一组集体林地0.0282公顷、荒田二组集体林地0.4219公顷、平场地小组集体林地1.2002公顷、湾子田组集体林地0.9995公顷,雷打树村雀水小组集体林地0.3899公顷。范围详见《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四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需木蓄积313立方米,起源为人工、飞播、天然,优势树种为云南松、桤木、其他阔叶、核桃,龄组为中龄林、幼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占用甸阳镇甸头村凤鸡一组集体林地0.1083公顷,乌邑村乌邑二组集体林地0.1196公顷;旧城乡芭蕉林村小中山小组集体林地0.7039公顷,大田坝村虫窝树小组小组集体林地1.2888公顷,旧城村王家田小组集体林地0.4971公顷,芒别村大干塘小组集体林地1.1471公顷,新街村新联小组集体林地0.7622公顷;万兴乡万兴村核桃寨二组集体林地0.1872公顷、山头寨组集体林地0.7221公顷;姚关镇大岭岗村城墙小组集体林地1.1188公顷、荒田一组集体林地0.0282公顷、荒田二组集体林地0.4219公顷、平场地小组集体林地1.2002公顷、湾子田组集体林地0.9995公顷,雷打树村雀水小组集体林地0.3899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按照《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78号)执行,施甸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补偿费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