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19-082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8-27 |
文号 | 浏览量 | 28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三期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保山施勐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三期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钢筋加工厂、临时施工便道、弃土场、驻地。
四、项目建设地点:甸阳镇甸头村、蒋家村,旧城乡新街村,姚关镇陡坡村、富阳村、河尾村、山邑村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甸阳镇甸头村甸头二、三组集体林地0.5160公顷、凤鸡一组集体林地0.0294公顷、凤鸡二组集体林地0.0332公顷,蒋家村新寨小组集体林地0.4719公顷;旧城乡新街村火草林小组集体林地0.9611公顷;姚关镇陡坡村大柳水一组集体林地0.3541公顷,富阳村富阳一组集体林地0.1362公顷、上吴小组集体林地0.2013公顷、西山一组集体林地0.0498公顷,河尾村河尾三组集体林地0.0199公顷、河尾四组集体林地2.4256公顷、石坝一组集体林地0.0078公顷、石坝二组集体林地0.2342公顷,山邑村孔水一组集体林地0.1307公顷、孔水二组集体林地0.9980公顷、岩子脚小组集体林地1.4439公顷、杨家村小组集体林地0.1748公顷。范围详见《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三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220立方米,起源为飞播、人工,优势树种为云南松、桤木,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占用甸阳镇甸头村甸头二、三组集体林地0.5160公顷、凤鸡一组集体林地0.0294公顷、凤鸡二组集体林地0.0332公顷,蒋家村新寨小组集体林地0.4719公顷;旧城乡新街村火草林小组集体林地0.9611公顷;姚关镇陡坡村大柳水一组集体林地0.3541公顷,富阳村富阳一组集体林地0.1362公顷、上吴小组集体林地0.2013公顷、西山一组集体林地0.0498公顷,河尾村河尾三组集体林地0.0199公顷、河尾四组集体林地2.4256公顷、石坝一组集体林地0.0078公顷、石坝二组集体林地0.2342公顷,山邑村孔水一组集体林地0.1307公顷、孔水二组集体林地0.9980公顷、岩子脚小组集体林地1.4439公顷、杨家村小组集体林地0.1748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按照《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78号)执行,施甸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补偿费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