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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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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1-1-/2019-0729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9-07-29
文号 浏览量 26
主题词 林业
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二期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二期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保山施勐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二期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钢筋加工厂、临时施工便道、搅拌站、弃土场、驻地

四、项目建设地点:甸阳镇文武社区、五福村,姚关镇山邑村,万兴乡万兴村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甸阳镇文武社区文武四组集体林地0.3211公顷,五福村集体林地0.6083公顷;万兴乡万兴村核桃寨二组集体林地1.2620公顷、黑龙塘组集体林地0.4348公顷、山头寨组集体林地0.0067公顷、上罗卜庄组集体林地3.5561公顷;姚关镇山邑村孔水一组集体林地0.1448公顷、孔水二组集体林地2.5045公顷。范围详见《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二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需木蓄积209立方米,起源为人工,优势树种为云南松、桉树,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占用甸阳镇文武社区文武四组集体林地0.3211公顷,五福村集体林地0.6083公顷;万兴乡万兴村核桃寨二组集体林地1.2620公顷、黑龙塘组集体林地0.4348公顷、山头寨组集体林地0.0067公顷、上罗卜庄组集体林地3.5561公顷;姚关镇山邑村孔水一组集体林地0.1448公顷、孔水二组集体林地2.5045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按照《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78号)执行,施甸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补偿费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730日至20198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

2019729


附件【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二期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