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19-0718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7-18 |
文号 | 浏览量 | 26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县太平镇兴华村骨灰堂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太平镇兴华村骨灰堂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骨灰塔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太平镇兴华村兴华一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太平镇兴华村兴华一组集体林地0.0386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太平镇兴华村骨灰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占用林地需要采伐林木1立方米,起源为天然、树种为云南松、龄组为幼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太平镇兴华村兴华一组集体林地0.0386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按7000元/亩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7月18至2019年7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