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19-0715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7-15 |
文号 | 浏览量 | 63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保山施勐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高速公路建设及配套临时实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甸阳镇、姚关镇、万兴乡、旧城乡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占用施甸县甸阳镇甸头村集体林地20.3396公顷、蒋家村集体林地15.2183公顷、街道社区集体林地0.5066公顷、同邑村集体林地8.3704公顷、文武社区集体林地1.0094公顷、乌邑村集体林地16.0856公顷、五福村集体林地3.6615公顷、张家村集体林地3.4900公顷,旧城乡芭蕉林村集体林地3.2531公顷、大山村集体林地2.5958公顷、大田坝村集体林地4.2076公顷、旧城村集体林地9.2937公顷、里戛村集体林地0.6123公顷、里来村集体林地3.6803公顷、芒别村集体林地10.3161公顷、新街村集体林地3.4507公顷,万兴乡万兴村集体林地0.8254公顷,姚关镇大岭岗村集体林地10.4830公顷、陡坡村集体林地2.5566公顷、富阳村集体林地15.2243公顷、河尾村集体林地8.2347公顷、山邑村集体林地8.2028公顷、蒜园村集体林地8.0351公顷、姚关村集体林地0.0339公顷;临时占用施甸县甸阳镇甸头村集体林地3.1934公顷、蒋家村集体林地4.0210公顷、街道社区集体林地0.1191公顷、乌邑村集体林地3.0603公顷、张家村集体林地0.2302公顷,姚关镇富阳村集体林地2.7715公顷、河尾村集体林地1.5679公顷、山邑村集体林地5.7339公顷、蒜园村集体林地3.4991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864立方米,其中占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657立方米,优势树种为华山松、云南松、桉树、桤木、栎类、其他阔叶,起源为人工和天然,龄组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临时占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207立方米,优势树种为桤木、栎类、其他阔叶,起源为人工和天然,龄组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占用施甸县甸阳镇甸头村集体林地20.3396公顷、蒋家村集体林地15.2183公顷、街道社区集体林地0.5066公顷、同邑村集体林地8.3704公顷、文武社区集体林地1.0094公顷、乌邑村集体林地16.0856公顷、五福村集体林地3.6615公顷、张家村集体林地3.4900公顷,旧城乡芭蕉林村集体林地3.2531公顷、大山村集体林地2.5958公顷、大田坝村集体林地4.2076公顷、旧城村集体林地9.2937公顷、里戛村集体林地0.6123公顷、里来村集体林地3.6803公顷、芒别村集体林地10.3161公顷、新街村集体林地3.4507公顷,万兴乡万兴村集体林地0.8254公顷,姚关镇大岭岗村集体林地10.4830公顷、陡坡村集体林地2.5566公顷、富阳村集体林地15.2243公顷、河尾村集体林地8.2347公顷、山邑村集体林地8.2028公顷、蒜园村集体林地8.0351公顷、姚关村集体林地0.0339公顷;临时占用施甸县甸阳镇甸头村集体林地3.1934公顷、蒋家村集体林地4.0210公顷、街道社区集体林地0.1191公顷、乌邑村集体林地3.0603公顷、张家村集体林地0.2302公顷,姚关镇富阳村集体林地2.7715公顷、河尾村集体林地1.5679公顷、山邑村集体林地5.7339公顷、蒜园村集体林地3.4991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项目使用林地按《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78号)执行,经初步核算占用林地部分涉及补偿费用16164672元(林地补偿费10778859元、林木补偿费4188162元、安置补助费1197651元),临时占用林地部分涉及补偿费用1372344元(林地补偿费725892元、林木补偿费646452元),施甸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及时足额的将补偿费用兑付给林权权利人。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