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19-062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6-27 |
文号 | 浏览量 | 18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县老麦乡树青生猪养殖厂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树青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老麦乡树青生猪养殖厂。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办公用房、沉淀池、饲料房、停车区、卫生间、园区道路、猪舍。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老麦乡杨柳村平头山一组、平头山二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老麦乡杨柳村平头山一组集体林地0.3872公顷、平头山二组集体林地0.0733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老麦乡树青生猪养殖厂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占用林地涉及林木蓄积12立方米,起源为飞播、树种为云南松、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老麦乡杨柳村平头山一组集体林地0.3872公顷、平头山二组集体林地0.0733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经协商,项目占用林地按7000元/亩补偿,共涉及48352.5元(含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已由用地单位支付给林权权利人。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