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19-0505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5-05 |
文号 | 浏览量 | 21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云南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0七修理厂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0七修理厂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大车维修车库及仓库、进出厂区道路。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水长乡平场子村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水长乡平场子村七O七小组集体林地0.6928公顷。范围详见《云南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0七修理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不涉及林木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水长乡平场子村七O七小组集体林地0.6928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经协商,项目占用林地按7000元/亩补偿,共涉及72744元(含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已全额支付给林权权利人。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