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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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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1-1-/2019-0327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9-03-27
文号 浏览量 6
主题词 林业
施甸县何元乡麻艾山至莽王公路改造工程拟用使用林地公示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县何元乡麻艾山至莽王公路改造工程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何元乡人民政府(何元社区居民委员会、莽王村民委员会、大仆寨村民委员会、王家庄村民委员会)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何元乡麻艾山至莽王公路改造工程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村组道路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何元乡何元社区、莽王村、大仆寨村、王家庄村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何元乡人民政府管理集体林地0.0345公顷,何元社区何家寨小组集体林地0.2867公顷、黑龙小组集体林地0.4920公顷、平山头小组集体林地0.4326公顷、上寨二组集体林地0.0340公顷、上寨三组集体林地0.0131公顷、上寨一组集体林地0.0278公顷、张家寨三组集体林地0.1038公顷、张家寨一组集体林地0.0810公顷,莽王村上莽王一组集体林地0.5135公顷、上莽王二组集体林地0.1833公顷、笋叶水一组集体林地0.0653公顷、笋叶水二组集体林地0.2514公顷、下莽王小组集体林地0.7654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何元乡麻艾山至莽王公路改造工程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占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250立方米,起源为人工,优势树种为云南松,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何元乡人民政府管理集体林地0.0345公顷,何元社区何家寨小组小组集体林地0.2867公顷、黑龙小组小组集体林地0.4920公顷、平山头小组集体林地0.4326公顷、上寨二组集体林地0.0340公顷、上寨三组集体林地0.0131公顷、上寨一组集体林地0.0278公顷、张家寨三组集体林地0.1038公顷、张家寨一组集体林地0.0810公顷,莽王村上莽王一组集体林地0.5153公顷、上莽王二组集体林地0.1833公顷、笋叶水一组集体林地0.0653公顷、笋叶水二组集体林地0.2514公顷、下莽王小组集体林地0.7654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为解决当地群众出行困难的基础设施项目,被使用林地林权权利人无条件支持,所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经双方协商,无需支付补偿费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327日至20194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327


附件【施甸县何元乡麻艾山至莽王公路改造工程拟使用林地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