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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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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1-1-/2019-0322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9-03-22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林业
施甸县水长乡永保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蔬菜收购、初加工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县水长乡永保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蔬菜收购、初加工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水长乡永保村民委员会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水长乡永保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蔬菜收购、初加工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蔬菜收购、初加工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水长乡永保村永保街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水长乡永保村永保街小组集体林地0.0841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水长乡永保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蔬菜收购、初加工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占用需采伐林木蓄积3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水长乡永保村永保街小组集体林地0.0841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经协商,该项目占用林地补偿39705元,已由用地单位兑付给林权权利人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322日至20193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322


附件【施甸县水长乡永保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蔬菜收购、初加工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