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19-0308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3-08 |
文号 | 浏览量 | 0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县太平镇太平汉澜湾子至攀枝花农村公路工程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民委员会、施甸县太平镇等子村民委员会、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民委员会。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太平镇太平汉澜湾子至攀枝花农村公路工程。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道路扩建。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等子村、下坝村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太平镇大坪子村大山头小组集体林地0.0258公顷、麻一林小组集体林地0.0907公顷、马鞍山小组集体林地0.0438公顷,等子村石头寨小组集体林地0.0576公顷,下坝村旧寨小组集体林地0.5129公顷、攀枝花小组集体林地0.3917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太平镇太平汉澜湾子至攀枝花农村公路工程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占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1立方米,起源为天然,优势树种为栎类,龄组为幼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太平镇大坪子村大山头小组集体林地0.0258公顷、麻一林小组集体林地0.0907公顷、马鞍山小组集体林地0.0438公顷,等子村石头寨小组集体林地0.0576公顷,下坝村旧寨小组集体林地0.5129公顷、攀枝花小组集体林地0.3917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为解决当地群众出行困难的基础设施项目,被使用林地林权权利人无条件支持,所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经协商,无需支付补偿费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