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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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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1-1-/2019-0308005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9-03-08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林业
施甸县太平镇太平汉澜湾子至攀枝花农村公路工程拟使用林地公示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县太平镇太平汉澜湾子至攀枝花农村公路工程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民委员会、施甸县太平镇等子村民委员会、施甸县太平镇下坝村民委员会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太平镇太平汉澜湾子至攀枝花农村公路工程。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道路扩建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等子村、下坝村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太平镇大坪子村大山头小组集体林地0.0258公顷、麻一林小组集体林地0.0907公顷、马鞍山小组集体林地0.0438公顷,等子村石头寨小组集体林地0.0576公顷,下坝村旧寨小组集体林地0.5129公顷、攀枝花小组集体林地0.3917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太平镇太平汉澜湾子至攀枝花农村公路工程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占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1立方米,起源为天然,优势树种为栎类,龄组为幼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太平镇大坪子村大山头小组集体林地0.0258公顷、麻一林小组集体林地0.0907公顷、马鞍山小组集体林地0.0438公顷,等子村石头寨小组集体林地0.0576公顷,下坝村旧寨小组集体林地0.5129公顷、攀枝花小组集体林地0.3917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为解决当地群众出行困难的基础设施项目,被使用林地林权权利人无条件支持,所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经协商,无需支付补偿费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38日至20193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局

201938


附件【施甸县太平镇太平汉澜湾子至攀枝花农村公路工程拟使用林地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