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19-0308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3-08 |
文号 | 浏览量 | 3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县仁和镇村组道路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仁和镇人民政府(施甸县仁和镇菠萝村、茨菇村、银滚坡村)。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仁和镇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道路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仁和镇菠萝村、茨菇村、银滚坡村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仁和镇菠萝村打渔村小组集体林地0.1710公顷、柿子园一组集体林地0.0610公顷、柿子园二组集体林地0.0274公顷、羊毛四组集体林地0.3451公顷,茨菇村骑马箐小组集体林地0.4386公顷,银滚坡村集体林地0.0280公顷、和平一组集体林地0.5389公顷、和平二组集体林地0.7073公顷、小芦子箐小组集体林地0.0145公顷、银滚坡小组集体林地0.0335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仁和镇村组道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占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59立方米,起源为飞播,优势树种为云南松,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仁和镇菠萝村打渔村小组集体林地0.1710公顷、柿子园一组集体林地0.0610公顷、柿子园二组集体林地0.0274公顷、羊毛四组集体林地0.3451公顷,茨菇村骑马箐小组集体林地0.4386公顷,银滚坡村集体林地0.0280公顷、和平一组集体林地0.5389公顷、和平二组集体林地0.7073公顷、小芦子箐小组集体林地0.0145公顷、银滚坡小组集体林地0.0335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为解决当地群众出行困难的基础设施项目,被使用林地林权权利人无条件支持,所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经协商,无需支付补偿费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