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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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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1-1-06_B/2018-0213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8-02-13
文号 浏览量 21
主题词 林业
中共施甸县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17年823日至91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林业局进行了巡察,11月1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林业局的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保障,做深做透前期工作   

1115日,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总支、支部书记,各股(室)、林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检监察室,赵应新、李宏伟、陈清明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整改落实日常工作。   

为深入推进整改工作,随后又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巡察整改动员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等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工作。经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形成了以《中共施甸县林业局委员会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施甸县林业局党委巡察情况整改方案》为总揽,以《中共施甸县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工作反馈问题整改事项一览表》为重点的整改框架,党政上下层层带动,划定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根据整改内容逐项制定举措落实整改任务与要求,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不回避、不敷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严肃整改,确保落实,改出成效。   

二、聚焦反馈问题,全力落实整改工作   

按照《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巡察发现有关问题进行严肃整改的通知》(施办发〔2017〕104号)以及《关于对施甸县林业局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施巡办〔201714号),经认真对照梳理,林业局党委将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3个方面事项进行整改。截至目前,10项已整改或长期坚持   

(一)党的领导方面   

1.政治意识不强,存在党政不分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意识,严格政治纪律,于11月20日、11月26日在县林业局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对党的十九大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了提纲式学习;二是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委集中议事制度》,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2.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0日召开党委会,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各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总结了历年来我局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总结了不足,同时,制定了2018年工作计划,专题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计划。二是及时制定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三是研究制定县林业局重大决策舆情风险评估机制、舆情分析研判机制、舆情处置部门联动机制和舆情信息考核奖励机制。四是在善洲林场森林防火检查站、县林业局大院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醒目标语2幅。及时制定县林业局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开展年度工作总结。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学习教育走过场、思想政治建设薄弱。   

整改情况: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计划完成自学、集中学习,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安排专人负责学习教育活动台账的整理归档工作。  

2.党的意识不强、未按规定交纳党费、党费的开支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各支部组织委员认真填写党费证;二是按规定对党员交纳党费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三是规范党费用途,及时调整用党费报销差旅费2520.00元,资金归回原渠道。  

3.不重视党员发展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三个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了党组织工作专题培训;二是制定党员发展计划,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三是完善党员发展各种材料。   

4.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在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是根据《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股所级、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了《施甸县林业局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选拔任用原则、范围、对象条件及考察程序等情况;二是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做好干部推荐和考评工作,坚持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思维,贯彻落实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四权”为核心的“金字塔”模式;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用原则。坚持参照《条例》“七原则”为前提,严格遵循“五重”,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真正做到干部选任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四是健全干部选任机制,强化意识。以组织人事部门为依托,成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构,依规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真正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对“一把手”用人上的权力范围、行使方式以及所负的责任,加以科学规范,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推进决策民主化进程。    

5、党委及支部换届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党委、支部党务工作人员换届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开展选举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党委履行监管责任不力,没有层层传导压力。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制度,针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开展提醒谈话30余次,签订承诺书40余份;二是组织对善洲林场、摩苍林场、资源管理站、种苗站、能源站、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开展了2017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党委会讨论研究;三是规范个人述职述廉格式,按要求上报个人重大事项;四是年初根据层级管理原则,主要领导、各分管领导、各股(室)、中心、站所、林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36份。年中,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不到位,存在“四风”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领导干部带头落实规定精神,以身作则,勇于担当,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从日常最简单的细节做起,在购买及使用办公用品过程中能省则省杜绝浪费,树立引导用公钱如私钱一样精打细算的理念。二是及时传达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提高全局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及政治自觉性。三是按要求清退2014年10月份以来森林防火指挥部防火期的通讯补助19140元、值班补助63883元。 四是加大对各党支部基层党建工作的督导力度,于11月9日18名党务工作人员开展专业培训,要求业务人尽职尽责、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坚决消除形式主义。五是集中学习 “新十条形式主义”,要求各项目单位在严格项目施工的同时,对项目设计文本撰写要严谨,不犯逻辑性错误,杜绝形式主义。    

1.财务报销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林业局财务报销制度》,开展账务报销流程培训,规范出差单报销填写及财务票据的装订,出差单由出差人自己填写,差旅费直接由出纳打到出差人公务卡里。二是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对所违规使用的资金清查后原渠道返回,涉及资金20819.24元。三是清退善洲林场场长王金波利用公款报销车辆云M93005的违章处罚款150元,资金已于12月7日退入县财政非税收入。  

三、完善工作机制,全面从严治党常抓不懈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今后工作中,林业局党委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纪委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推进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1.建章立制。修订完善《林业局规章制度》,着重抓好各项制度贯彻执行。以巡察反馈问题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巡察反馈问题延伸到哪里,就整改到哪里,就规范到哪里,以健全完善的长效机制管党治党,规范权力运行,严格制度约束,进一步强化干部日常动态管理,严格监督检查,驰而不息反“四风”,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3.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5-8121034;电子邮箱:ynbssdxlyj@163.com。   

    

                       中共施甸县林业局委员会   

2018年2月9日  

    

  


附件【中共施甸县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2025040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