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1-1/20260616-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6-16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大理至瑞丽铁路(保瑞段)站后工程三期项目需要使用草原,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草原单位:云南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草原项目名称:大理至瑞丽铁路(保瑞段)站后工程三期。
三、拟使用草原用途:东站站后场平用地。
四、项目建设地点:太平镇东蚌村民委员会境内。
五、拟使用草原的范围及面积:大理至瑞丽铁路(保瑞段)站后工程三期拟使用施甸县境内集体林地0.0335公顷,按权属分:施甸县太平镇东蚌村民委员会老白岩村民小组集体草原0.0282公顷、二台井一村民小组集体草原0.0053公顷。范围详见《大理至瑞丽铁路(保瑞段)站后工程三期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
六、拟使用草原上草地情况:该项目使用草原地类为其他草地,起源为天然,优势草种为斑茅,盖度65%。
七、拟使用草原的权属:占用施甸县太平镇东蚌村民委员会老白岩村民小组集体草原0.0282公顷、二台井一村民小组集体草原0.0053公顷。
八、拟使用草原补偿情况:该项目拟占用草地涉及的草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云南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按施甸县现行补偿标准足额兑付相关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