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1-1/20260509-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5-09 |
| 文号 | 浏览量 | 1 |
保山市2015—2017年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安排项目(110千伏小田坝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保山市2015—2017年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安排项目(110千伏小田坝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塔基。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施甸县甸阳镇、由旺镇、仁和镇、水长乡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属:保山市2015—2017年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安排项目(110千伏小田坝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拟使用施甸县境内集体林地0.7092公顷,按权属分:施甸县施甸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国有林地0.0119公顷,甸阳镇大竹蓬村民委员会杨家村组集体林地0.0246公顷、乌邑村民委员会乌邑三组集体林地0.0135公顷、下同邑二组集体林地0.0119公顷、张家村民委员会莽索一组集体林地0.0278公顷、张家1-12小组共有集体林地0.0250公顷、长龙一组集体林地0.0097公顷,仁和镇保场村民委员会山脚二组集体林地0.0154公顷、武候二组集体林地0.0154公顷、菠萝村民委员会官市街二组集体林地0.0253公顷、复兴村民委员会大树脚二组集体林地0.0092公顷、勒平村民委员会大勒平二村四组集体林地0.0139公顷、大勒平一村一组集体林地0.0138公顷、瓦邑二组集体林地0.0126公顷、热水塘村民委员会热水塘八组集体林地0.0197公顷、三星庄二组集体林地0.0045公顷、土官村民委员会代家凹二组集体林地0.0110公顷、代家凹一组集体林地0.0238公顷、五楼村民委员会横沟二组集体林地0.0139公顷、横沟四组集体林地0.0158公顷、山沟边组集体林地0.0139公顷、五楼一组集体林地0.0097公顷、杨家山村民委员会田基组集体林地0.0154公顷、张家村民委员会张家一组集体林地0.0297公顷,水长乡水长村民委员会江邑坝组集体林地0.0333公顷、李家村组集体林地0.0085公顷、桥头间组集体林地0.0138公顷、寨尾组集体林地0.0099公顷,由旺镇常村民委员会田心二组集体林地0.0130公顷、下蒋小组集体林地0.0140公顷、木榔村民委员会木榔一组集体林地0.0230公顷、上陈小组集体林地0.0333公顷、坡脚村民委员会东山坡二组集体林地0.0139公顷、下烂坝组集体林地0.0124公顷、四大庄村民委员会二至八小组共有集体林地0.0213公顷、银川村民委员会大小南村集体林地0.0114公顷、永福村民委员会大村一组集体林地0.0154公顷、水碓村二组集体林地0.0137公顷、永福村集体集体林地0.0232公顷、源珠村民委员会源珠1-6组共有集体林地0.0129公顷、源珠村集体集体林地0.0278公顷、源珠四组集体林地0.0114公顷、中村民委员会皂角树组集体林地0.0096公顷。范围详见《保山市2015—2017年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安排项目(110千伏小田坝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建设需采伐林木蓄积44.34立方米,起源为人工、天然,优势树种为云南松、桉树,龄组为中龄林、幼龄林、近熟林。
七、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拟占用林地涉及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按施甸县现行补偿标准足额兑付相关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