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1-1/2026013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1-31 |
| 文号 | 浏览量 | 1 |
施甸县2025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太平镇马鞍山至石灰窑)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村民委员会。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2025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太平镇马鞍山至石灰窑)。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修建乡村公路。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属:施甸县2025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太平镇马鞍山至石灰窑)拟使用施甸县境内集体林地2.8131公顷,按权属分: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大山头小组集体林地0.2191公顷、马鞍山小组集体林地0.3003公顷、上卜草小组集体林地1.2469公顷、下卜草小组集体林地1.0468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2025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太平镇马鞍山至石灰窑)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建设需采伐林木蓄积6立方米,起源为人工、天然,优势树种为清香木、云南松、其他阔叶树,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拟占用林地涉及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村民委员会承诺待项目批准后及时足额兑付相关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月31日至2026年2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