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1-1/20260119-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1-19 |
| 文号 | 浏览量 | 13 |
保山坝灌区工程立界河倒虹吸施工场地建设项目需要临时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保山坝灌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保山坝灌区工程立界河倒虹吸施工场地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施工场地。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木老元乡龙潭村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保山坝灌区工程立界河倒虹吸施工场地建设项目拟临时使用我县境内林地1.7229公顷。其中施甸县水木老元乡龙潭村鲁家寨一组集体林地面积0.1648公顷、新街小组集体林地面积1.5581公顷。范围详见《保山坝灌区工程立界河倒虹吸施工场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85.31立方米,起源为天然,优势树种为其他软阔类,龄组为中林龄。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占用施甸县水木老元乡龙潭村鲁家寨一组集体林地面积0.1648公顷、新街小组集体林地面积1.5581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待使用林地审批后项目开工前及时足额兑付相关补偿费。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