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1-1/20260104-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1-04 |
| 文号 | 浏览量 | 19 |
施甸县善洲林场至瞭望台至旧城旅游公路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交通运输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善洲林场至瞭望台至旧城旅游公路。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道路改扩建、弃土场。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施甸县旧城乡芭蕉林村、旧城村、芒别村、大山村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属:施甸县善洲林场至瞭望台至旧城旅游公路拟使用施甸县境内集体林地14.8706公顷,其中永久使用集体林地12.7262公顷,按权属分:施甸县善洲林场大亮山营林区集体林地1.8477公顷,旧城乡芭蕉林村大地山小组集体林地1.1658公顷、洼子寨小组集体林地0.1688公顷、和尚田小组集体林地4.4898公顷、四争地小组集体林地0.2754公顷、芭蕉林小组集体林地1.8938公顷、小中山小组集体林地1.2578公顷、旧城村王家田小组集体林地1.4979公顷、蚌柳小组集体林地0.1292公顷;临时使用集体林地2.1444公顷,按权属分:旧城乡芭蕉林村大地山小组集体林地0.7758公顷、旧城村王家田小组集体林地0.3914公顷、芒别村芒别小组集体林地0.6384公顷、大山村龙塘寨小组集体林地0.3388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善洲林场至瞭望台至旧城旅游公路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建设需采伐林木蓄积166.09立方米,起源为人工、天然,优势树种为其他阔叶树、栎类、华山松、西南桦、核桃、桤木,龄组为中龄林、幼龄林、近熟林。
七、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拟占用林地涉及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施甸县交通运输局承诺已按施甸县现行补偿标准足额兑付相关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