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50708-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7-08 |
文号 | 浏览量 | 1 |
保山市施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水务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保山市施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新建红谷田水厂 1 座。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仁和镇菠萝村委会打渔村民小组、羊毛四组村民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属:保山市施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拟使用土地总面积为1.3036公顷,其中:林地面积0.6781公顷、非林草地面积0.6255公顷。按权属分:仁和镇菠萝村委会打渔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295公顷、羊毛四组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6486公顷。范围详见《保山市施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建设占用林地需采伐林木30.1立方米,起源为人工,优势树种云南松,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拟占用林地涉及的补偿费,施甸县水务局承诺待项目批准后及时足额兑付给权利人相关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