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50303-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3-03 |
文号 | 浏览量 | 1 |
保山坝灌区工程施甸片临时施工平台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保山坝灌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保山坝灌区工程施甸片临时施工平台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临时施工平台。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摆榔乡摆榔村、大中村、尖山村,木老元乡龙潭村、木老元村,姚关镇杨美村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属:保山坝灌区工程施甸片临时施工平台建设项目拟临时使用施甸县境内集体林地11.2037公顷,按权属分:施甸县摆榔乡摆榔村委会摆榔一组集体林地0.6582公顷,大中村委会上汤组集体林地0.1881公顷、下汤组集体林地0.4639公顷,尖山村委会关脚小组集体林地2.1083公顷、小龙潭二组集体林地3.7483公顷;施甸县木老元乡龙潭村委会鲁家寨一组集体林地1.2446公顷、新街小组集体林地0.2705公顷、新寨小组集体林地0.5049公顷,木老元村下木老元一组集体林地0.2639公顷、下木老元二组集体林地0.9529公顷;施甸县姚关镇杨美村委会水平二组集体林地0.3731公顷、杨美四组集体林地0.4270公顷。范围详见《保山坝灌区工程施甸片临时施工平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644.37立方米,起源为人工、天然,优势树种为其他果树类、云南松,龄组为中龄林、幼龄林、成熟林。
七、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拟占用林地涉及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云南保山坝灌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承诺待项目批准后及时足额兑付给林权权利人相关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