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40520-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5-20 |
文号 | 浏览量 | 177 |
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甸县段)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甸县段)。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建设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施甸镇、酒房乡、旧城乡、老麦乡、水长乡、由旺镇、善洲林场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属: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甸县段)拟使用我县境内林地105.3533公顷,具体为:拟占用施甸县善洲林场集体林地51.9939公顷(林地所有权为集体,林木所有权国有和集体按比例分成);施甸县甸阳镇团树村委会角里二组集体林地0.1296公顷、角里三组集体林地0.2646公顷、三岔河1-5组集体林地0.4992公顷、三棵松一组集体林地0.4373公顷、团树四组集体林地0.7278公顷,甸阳镇沙坝村委会白龙水组集体林地0.5076公顷、沙坝脚组集体林地0.3815公顷、上铜厂组集体林地0.8694公顷、西山村组集体林地2.2995公顷、下铜厂组1.0923公顷;何元乡大寨门村委会大寨子二组集体林地0.0268公顷;酒房乡摆田村委会岩房头组集体林地1.3019公顷、盐槽二组集体林地0.0698公顷,酒房村委会大麻场组集体林地1.9687公顷、岩子头组集体林地0.8833公顷、上干塘小组集体林地0.7179公顷、下干塘小组集体林地0.1612公顷,坪子地村委会自家寨二组集体林地0.0808公顷、自家寨三组集体林地0.0146公顷;旧城乡芭蕉林村委会芭蕉林小组0.4701公顷、尖山脚小组集体林地1.0132公顷、四争地小组集体林地0.4941公顷、小中山小组集体林地0.6823公顷,旧城村委会大坪子小组集体林地8.2822公顷、寨子头小组集体林地1.0571公顷,芒别村委会坟墓山小组集体林地4.4672公顷、黄坡林小组集体林地5.9559公顷、芒伞小组小组集体林地3.3046公顷;老麦乡清河村委会茶花箐组集体林地1.4483公顷、龙洞组集体林地1.2710公顷、土地堂组集体林地0.8914公顷、梧木桶组集体林地4.1196公顷;仁和镇瓦房村委会大山脚二组集体林地0.4276公顷、瓦房一组集体林地0.1581公顷、瓦房三组0.2218公顷;水长乡大箐脚村委会大箐脚组6.2235公顷,大山脚村委会小长洼组集体林地0.1240公顷;由旺镇永福村百福口小组集体林地0.1703公顷。范围详见《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甸县段)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7678立方米,其中:善洲林场3111立方米(林木所有权为国有和集体按比例分成,天然2806立方米、人工305立方米)、乡镇集体林4567立方米(天然2644立方米、1923立方米)。起源为天然5450立方米,优势树种为其他阔叶、栎类、云南松,龄组为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起源为人工2228立方米,优势树种为华山松、桤木、核桃、板栗,龄组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
七、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项目使用林地直接作用于各林权权利人,林权权利人召开户主会议明确不需要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三项费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