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40123-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1-23 |
文号 | 浏览量 | 94 |
一、使用林地单位:临沧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挡墙、桥梁。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旧城乡大田坝村委会清水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占用集体林地1.5609公顷,其中:继续永久性使用原已批复施甸县旧城乡大田坝村委会清水组集体林地1.2040公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资许准〔2019〕190号〕);新增拟使用施甸县旧城乡大田坝村委会清水组集体林地0.3650公顷。范围详见《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公路变更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范围内无采伐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新增使用施甸县旧城乡大田坝村委会清水组集体林地0.3650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项目使用林地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发布的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林地按15826元/亩(含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经初步测算,共涉及补偿费用86647.35元。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