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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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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1-1/20231227-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23-12-27
文号 浏览量 146
主题词 林业
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临时用地需要临时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昌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临时用地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弃土场、施工便道。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摆榔乡、木老元乡境内

、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林地3.6875公顷,具体为:临时占用摆榔乡尖山村民委员会小蒿村民小组集体林地2.5350公顷;木老元乡龙潭村民委员会龙潭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5239公顷,木老元村民委员会下木老元二组集体林地0.6286公顷。范围详见《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临时用地使用林地现状图》。

、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64立方米,起源为人工、天然,优势树种为柚木、其他阔叶,龄组为林、中龄林。

、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占用摆榔乡尖山村民委员会小蒿村民小组集体林地2.5350公顷;临时占用木老元乡龙潭村民委员会龙潭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5239公顷,木老元村民委员会下木老元二组集体林地0.6286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经与所涉及的村(社区)、村民小组及农户协商,本项目涉及林地、林木补偿费按照主线项目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待审批后施工前及时兑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1227日至2024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

                 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