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31215-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12-15 |
文号 | 浏览量 | 138 |
王家寨光伏电站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保山施甸焯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王家寨光伏电站。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场内道路、塔基、箱式变压器、地埋电缆槽。
四、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木榔村、坡脚村、银川村、源珠村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王家寨光伏电站拟使用我县境内林地6.1252公顷。占用集体林地5.8211公顷,其中由旺镇木榔村民委员会木榔一组集体林地0.2275公顷、木榔二组集体林地0.0075公顷、木榔三组集体林地0.1787公顷、木榔四组集体林地0.0025公顷,坡脚村尹家庄一组集体林地0.0417公顷、小坡脚一组集体林地0.7435公顷、大坡脚组集体林地0.0075公顷、东山坡二组集体林地0.1538公顷、相平组集体林地0.0050公顷,银川村段一组集体林地0.9022公顷、段二组集体林地0.0025公顷、罗一组集体林地0.3093公顷,源珠村民委员会沙一组集体林地0.9044公顷、新邑组集体林地1.0246公顷、源珠一至六组共有集体林地0.3997公顷、源珠四组集体林地0.6155公顷、源珠五组集体林地0.2952公顷。临时占用集体林地0.3041公顷,其中由旺镇木榔村民委员会木榔三组集体林地0.0441公顷,坡脚村尹家庄一组集体林地0.0032公顷、小坡脚一组集体林地0.0115公顷,银川村民委员会段一组集体林地0.0595公顷,源珠村民委员会沙一组集体林地0.0247公顷、新邑组集体林地0.0827公顷、源珠一至六组共有集体林地0.0045公顷、源珠四组集体林地0.0428公顷、源珠五组集体林地0.0311公顷。范围详见《王家寨光伏电站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13立方米,其中占用林地需采伐林木13立方米、临时占用无林木蓄积,起源为人工、天然,优势树种为云南松、车桑子、杂灌,龄组为幼熟林、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占用集体林地5.8211公顷,其中由旺镇木榔村民委员会木榔一组集体林地0.2275公顷、木榔二组集体林地0.0075公顷、木榔三组集体林地0.1787公顷、木榔四组集体林地0.0025公顷,坡脚村尹家庄一组集体林地0.0417公顷、小坡脚一组集体林地0.7435公顷、大坡脚组集体林地0.0075公顷、东山坡二组集体林地0.1538公顷、相平组集体林地0.0050公顷,银川村段一组集体林地0.9022公顷、段二组集体林地0.0025公顷、罗一组集体林地0.3093公顷,源珠村民委员会沙一组集体林地0.9044公顷、新邑组集体林地1.0246公顷、源珠一至六组共有集体林地0.3997公顷、源珠四组集体林地0.6155公顷、源珠五组集体林地0.2952公顷。临时占用集体林地0.3041公顷,其中由旺镇木榔村民委员会木榔三组集体林地0.0441公顷,坡脚村尹家庄一组集体林地0.0032公顷、小坡脚一组集体林地0.0115公顷,银川村民委员会段一组集体林地0.0595公顷,源珠村民委员会沙一组集体林地0.0247公顷、新邑组集体林地0.0827公顷、源珠一至六组共有集体林地0.0045公顷、源珠四组集体林地0.0428公顷、源珠五组集体林地0.0311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按双方签订的协议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