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31114-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11-14 |
文号 | 浏览量 | 38 |
施甸县风吹山风电场设备堆场项目需要使用草原,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草原单位:三峡新能源施甸发电有限公司。
二、使用草原项目名称:施甸县风吹山风电场设备堆场项目
三、使用草原用途:设备堆场。
四、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施甸县善洲林场摩苍营林区境内。
五、使用草原的范围及面积:施甸县风吹山风电场设备堆场项目临时使用我县境内施甸县善州林场摩苍营林区国有草原1.3286公顷(折合19.929亩)。范围详见《风吹山风电场设备堆场项目使用草原现状图》。
六、使用草原的权属:施甸县善州林场国有草原1.3286公顷。
七、使用草原补偿情况:该项目按双方签订的草原补偿协议书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