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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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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1-1/20231114-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23-11-14
文号 浏览量 55
主题词 林业
施甸县风吹山风电场附属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县风吹山风电场附属工程项目因建设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三峡新能源施甸发电有限公司。

二、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风吹山风电场附属工程项目。

三、使用林地用途:临时使用林地用途为:电缆地埋工程。

四、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哈寨村哈寨三组新地基小组、庄寨二组境内

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施甸县风吹山风电场附属工程项目拟临时使用我县境内林地0.2903公顷。其中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哈寨村哈寨三组集体林地0.0942公顷、新地基小组集体林地0.0920公顷、庄寨二组集体林地0.1041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风吹山风电场附属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无林木蓄积无需采伐。

七、使用林地的权属:项目临时使用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哈寨村哈寨三组集体林地0.0942公顷、新地基小组集体林地0.0920公顷、庄寨二组集体林地0.1041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三峡新能源施甸发电有限公司承诺待使用林地审批后,项目开工前及时足额兑付使用林地、林木补偿费。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1114日至    202311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1114


附件【施甸县风吹山风电场附属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