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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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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1-1/20231103-00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23-11-03
文号 浏览量 179
主题词 林业
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使用草原公示


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需要使草原,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草原单位:云南昌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使用草原项目名称: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

三、使用草原用途主线、互通式立交、服务区

四、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施甸县木老元乡龙潭村委会和摆榔乡尖山村委会境内

五、使用草原的范围及面积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使用我县境内草原1.3846公顷。其中占用草原1.3846公顷,占用木老元乡龙潭村委会立界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1440公顷,摆榔乡尖山村委会小蒿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0830公顷、尖山二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1576公顷范围详见《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使用草原现状图》。

六、使用草原的权属占用草原1.3846公顷,占用木老元乡龙潭村委会立界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1440公顷,摆榔乡尖山村委会小蒿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0830公顷、尖山二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1576公顷

七、使用草原补偿情况:该项目按双方签订的草原补偿协议书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1024日至202310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

                     202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