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5-7/20230710-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由旺镇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23-07-10 |
文号 | 浏览量 | 14 |
一、奖补申报对象
2023年,施甸籍脱贫劳动力(男60岁以内,女55岁以内)到省外务工,并在务工单位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
二、奖补标准
每人补助1000元(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只能申报一次)。
三、申报补助所需提供的材料
1.《保山市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3)一式3份(要求:内容完整、规范、清晰);
2.《保山市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收入证明》(附件4)一式3份(要求:内容完整、规范、清晰);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3份;
4.申报本人(必须是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式3份。
四、办理方式具体可到各村(社区)进行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