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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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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5-7/20231130-00006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由旺镇
公开目录 救灾 发布日期 2023-01-20
文号 浏览量 1
主题词 其他
由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由旺镇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由旺镇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

2023120




由旺镇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


为预防各类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各类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充分准备,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规范应急救灾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全面部署,镇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地负责。坚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适用范围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凡在我镇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气象灾害(洪涝风雹、暴雨、地质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适用于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管理,及时反应。对灾害的预警、报告、处置实施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对灾害处置不当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灾害和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报告和处理工作。

(二)应急优先,整合资源。全镇上下要服从和服务于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围绕应急工作展开抢险、救援、保障等工作;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

(三)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演练、演习,加强检查和监督,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防护等应急处置工作的手段,统筹协调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现有资源,不断提高应对能力。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及应急联动机制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1镇政府设立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各类灾害应急工作。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各站所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卫生院负责人、各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具体职责一是统一决定全镇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重大问题;二是实施本应急预案;三是具体实施相关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四是法律规定的其他的职责。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主要职责是协调各职能部门统一救灾,负责整个救灾工作的灾情收集、整理,负责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民政办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类灾害的救助、救济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参与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镇直各部门站所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负责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做好灾区农业生产自救的指导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水库大坝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日常观测和储备防汛抗旱物资。

卫生院: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卫生防疫、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受伤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派出所、安监站、城建办: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工作;参与火灾、交通、燃气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林业站:负责森林火灾、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民政:组织开展各类灾害的救助、救济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3.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组成单位:党政办、安监站、宣传

责:负责与镇政府领导、各有关部门、灾区联络工作;传达落实镇人民政府有关救灾工作命令和政策;把救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镇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协调、监督各部门和自然灾害发生地域的应急工作;收集汇总和上报抗灾救灾的有关情况,负责编辑灾情简报与对外发布工作;负责灾区抗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2灾情评估组

组成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

责:负责做好灾害趋势的协商与预测;负责组织自然灾害评估,确定灾害等级。

3转移安置组

组成单位:派出所、由旺中心卫生院

责:负责灾民的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治安防范及保障工和;负责赴灾区抢险救灾部队调遣和指挥工作。

4物资保障组

组成单位:民政办、财政所、由旺中心卫生院、安监站

责:负责救灾应急所需的交通、通讯、医疗救护、救援物资的调度、下拨和供应工作;负责救灾资金的分配和管理;负责救灾捐赠活动的组织和捐赠物的接收与发放。

5灾后重建组

组成单位:民政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安监站

供电所、自然资源所。

责:负责灾区灾后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制定灾民倒房重建总体方案;负责灾区水利、通讯、交通、教育、电力设施的恢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和灾民生活救济工作。

6审计监察组

组成单位:财政所、纪

责:负责对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及时纠正、查处违规违规行为

4.村(社区)应急责任

村委会负责做好本村(社区)突发灾害事件应急工作,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组织本村(社区)应急救援工作组进行救援、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二)应急联动机制

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灾害应急处置的各村社区、各站所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级别确定

突发灾害的实际级别,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分级启动预案

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当详细调查灾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决定是否启动预案,确定需要启动预案的,立即启动。

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镇级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①对本镇的应急工作负责;②对本镇的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③必要时,直接指挥抢险救援现场;④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工作;⑤负责本镇突发灾害信息的统一发布。

2(社区)级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①对本村(社区)突发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②对本村(社区)应急保障资源进行调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人民群众参与应急处置工作;③指挥应急救援现场;④完成县、镇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

4.情况通报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人员应当在接到信息后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并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具体规定的,除按本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

(二)指挥与协调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应急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

(三)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上级汇报相关信息,同时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六、后期处置

突发灾害结束后,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求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社会公布。

民政等部门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安抚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的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卫生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消毒工作。

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恢复重建。

做好突发灾害现场的清理工作。清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危险发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做好突发灾害损害设施等的修复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通信、供电、供水、排水设施等公用设施被损尚未恢复的,有关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修复道路、桥梁、水库大坝等被损及河流被堵的要限期修复。

、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保障

各有关部门、人员要准确、及时、全面地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咨询提供数据等基础性资料。

2.通信保障

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应急救援队伍务必保证通讯畅通,24小时开机。

(二)物资保障

各应急小组应当储备与应急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并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应当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并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队伍保障

进一步优化、强化以防汛救援、森林防火等专业化队伍为主、群众性队伍为辅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各村(社区)设立以村组干部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负责本村(社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听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全镇设立以镇直干部、各村组干部为主的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由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四)车辆保障

征集全镇机、铲车、大马力等抢险救援车辆,建立数据库,为及时抢险提供保障。

(五)医疗卫生保障

由旺中心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单位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后救治;明确医疗救治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人员不够时向县级卫生部门申请援助。

(六)治安保障

灾害发生后,派出所民警、镇政府、村委会要立即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七)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自然灾害需安置灾民的,采取非受灾户对口接收、投亲靠友等办法,逐户发动搬迁。紧急避难安置工作实行以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安置为主、镇政府支持为辅的原则。

、宣传、培训和演

(一)公众宣传教育

把宣传突发灾害预防、应对的知识和技能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常见、多见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的知识技能,以及与群众个人生活、行为习惯有密切联系的突发灾害的宣传作为重点,加强公益宣传。广泛宣传报警电话和应急求助电话,做到家喻户晓。加强防灾自救、互救的宣传和辅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业务指导。

(二)培训

1.认真学习应急总体预案和与分管工作有关的专项应急预案。通过学习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指挥能力。

2.把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等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平时也要请专业人员开相应知识的讲座。救援人员要多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救援队伍战斗力。

(三)演练

加强演,提高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抢险救援能力和各应急职能部门的整体协作、配合能力。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做到有针对性,现场救援、人员疏散转移、受灾群众安置、安全警戒区设立等要符合抢险救援要求,检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动员能力。通过综合演,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