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5-7/20230610-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由旺镇 |
公开目录 | 重要事项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3-06-10 |
文号 | 浏览量 | 66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定于2023年6月10日至7月31日对由旺镇开展提级巡察、推磨巡察。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以推动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为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守牢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找准定位、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心下移、力量下沉,面向基层、依靠群众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人民立场,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忠诚、政治立场、政治担当,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对标对表,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市委第二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察工作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由旺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施甸县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保山市A487号邮政信箱;联系电话:19987535008;办公接访地点:施甸县由旺镇巡察组驻地(由旺镇图书楼二楼);电子信箱:llxwd4xcz@163.com。巡察组每天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到2023年7月26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保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5-2208377
特此公告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