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5-7-04_A/2016-1229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由旺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6-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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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旺镇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6年12月27日在由旺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由旺镇财政所 杨 俊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镇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列席代表提出建议。
一、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和镇纪检监督下,在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上级部门的支持帮助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强化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狠抓增收节支,加强监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我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财税目标任务。现将2016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镇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61万元,比上年1137万元增收24万元,增长2.11%。完成年初预算数完成年初预算数1276.12万元(全年)的90.95%,其中税收收入1058万元(按税目完成分别是:25%增值税 73万元、改征增值税90万元、营业税418万元、资源税3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万元、车船税10万元、房产税1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万元、印花税56万元、土地增值税4万元、烟叶税322万元、契税22万元);非税收入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270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274万元(包括中心学校退休人员工资),比上年3722万元减448万元,降幅12.03%),比上年5615万元减345万元,降幅6.14%。按报表功能类分别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607万元;公共安全17万元;教育(中心校在职人员工资、项目支出)288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9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7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29万元;农林水事务92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2万元。
3.全镇财政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9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7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9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资金337万元,收入总计63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70万元,上解支出168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4万元,支出总计5462万元,全镇预算收支结转结余922万元。
(二)财政性资金收支情况
1.镇级往来资金收支情况:拨入专款11951万元,上年结转3293万元;专款支出9704万元;当期结余5540万元。
2.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级集体收入572万元,上年结转295万元;村级集体支出507万元,当期结余336万元。
2016年全镇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依据新《预算法》认真做好2016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认真执行财政预算方案,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防止政府资源流失,确保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6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058万元;非税收入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万元)
(二)发挥财政职能,经济实现新发展
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努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全年共争取上级各项补助资金11040.65万元,其中异地搬迁项目资金8905万元(其中征地款1500万元,项目建设款7405万元)、整村推进项目资金230万元、整乡推进项目资金1000万元、爱心水窖38.75万元、骨灰堂塔建设10万元、切块扶贫专项资金10万元、农村危改资金510.9万元、农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资金300万元、退耕还林种苗资金36万元 。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民生保障取得新成效
2016年,全镇投入民生领域资金达853.67万元。一是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全年共安排资金415.07万元,其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87.04万元,受益学生2552人;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94.45万元,惠及农村中小学生1855人次;学前教育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8万元,受益学生60人;特少民族补助资金0.3万元,受益学生12人;实施小学食堂设施31.48万元;2016年薄改项目100万元。二是按时按政策发放乡镇补贴资金438.6万元(其中:政府各二级部门71.95万元,施甸二中134.2万元,由旺卫生院42.55万元,由旺镇中心学校189.9万元)。
2016年我镇综合实力不断壮大,调控能力明显增强,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财政工作成效显著。一年来取得了好成绩,但面临的困难也不容回避:当前全镇税源结构单一,财政收入自主增长能力不强;财政支出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财政收支矛盾仍较尖锐;财政风险控制任务长期艰巨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总结经验,创新举措,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为主,把握政策导向,立足镇情,着眼全局,千方百计加强财源建设,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力争2017年财政工作顺利完成。
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改善民生;坚持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严肃财政纪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全面完整、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和“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工作方针,在充分考虑影响财政收支各种因素的基础上,编制2017年全镇财政收支预算。
(一)全镇地方财政收支安排
全镇财政总收入预计可用财力为4482万元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25.22万元
其中:税收收入为1370万元(测算目标1120万元);非税收入155.22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2244.78万元
其中:(1)体制补助2119万元;(2)香料烟税收返还85.78万元;(3)收入目标考核奖励补助40万元;
3.上年结转结余922万元;
4.减:上解上级超收分成上解支出210万元。
(二)全镇财政总支出预算完成4482万元
其中:人员工资支出完成2450.09万元(包括离休支出8.6万元),失业金支出25.6万元,工会费支出48.8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08.76万元;遗属补助18.83万元;村干部工资支出141.16万元;半供养人员支出101.13万元;2016年非税收入返还支出155.22万元;社会事务发展与集镇维护70.38万元;三百产业发展资金100万元;由旺镇千分制考核奖40万元;2016年结转结余支出922万元。
(三)全镇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预算总计4482万元。支出预算总计4482万元。收支平衡。
全镇财政总支出预算完成4482万元,支出明细如下:
1.人员工资支出2450.09万元;
人大基本工资支出19.22万元;政府基本工资支出218.11万元;政府离休人员工资支出8.63万元;党委基本工资支出16.28万元;农业站基本工资支出50.24万元;农经站基本工资支出27.37万元;林业站基本工资支出42.48万元;兽医站基本工资支出34.56万元;企业站基本工资支出7.95万元;水利站基本工资支出33.91万元;党校基本工资支出5.66万元;文化站基本工资支出19.2万元;广播站基本工资支出13.55万元;计生办基本工资支出17.36万元;城建办基本工资支出27.61万元;财政所基本工资支出50.13万元;农保所基本工资支出15.86万元;中心学校基本工资支出1841.97万元(其中:小学1551.27万元,银川中学290.7万元)。
2.失业金支出25.6万元;(事业编制工资总额的1.2%)
政府支出0.46万元;农业站支出0.6万元;农经站支出0.33万元;林业站支出0.51万元;兽医站支出0.41万元;水利站支出0.41万元;党校支出0.07万元;文化站支出0.23万元;广播站支出0.16万元;城建办支出0.12万元;农保所支出0.19万元;中心学校支22.11万元(其中:小学18.62万元,银川中3.49万元)。
3.工会费支出48.83万元;(工资总额的2%)
人大支出0.38万元;政府支出4.36万元;党委支出0.33万元;农业站支出1.01万元;农经站支出0.55万元;林业站支出0.85万元;兽医站支出0.69万元;企业站支出0.16万元;水利站支出0.68万元;党校支出0.11万元;文化站支出0.38万元;广播站支出0.27万元;计生办支出0.35万元;城建办支出0.55万元;财政所支出1.0万元;农保所支出0.32万元;中心学校支出36.84万元(其中:小学31.03万元,银川中学5.81万元)。
4.公务费支出408.76万元;
(1)人大公务费支出7.62万元(其中:1、在职人员公务费2人*0.36万元=0.72万元;2、人大会议费4万元;3、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县人大代表0.04万元*20人=0.8万元,镇人大代表0.03万元*70人=2.1万元);(2)政府公务费支出177.37万元(其中:1、车辆运行经费(15000元+109*0.15*365)*3=6.29万元;2、人员公务费28人*0.36万元=10.08万元,;3、项目办办公经费10万元;4、综治办办公经费5万元;5、武装部征兵工作经费2万元;6、民政殡葬改革工作经费2万元;7、党委政府会议费32万元;8、挂村领导工作经费16万元;9、政府工作经费30万元;10、政协工作经费5万元;11、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工作经费11人*2万元=22万元;12、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万元;13、政府森林防火工作经费15万元;14、产业发展经费20万元);(3)计生办公务费支出0.72万元(2人,人均0.36万元);(4)党委(纪检专干人员)公务费支出8.25万元(3人,人均2.75万元);(5)农经站公务费支2.44万元(1、人员公务费4人*0.36万元=1.44万元;2、工作经费1万元);(6)企业站公务费0.36万元;(7)党校公务费支出0.36万元;(8)文化站公务费支出1.08万元(3人,人均0.36万元);(9)广播站公务费支出0.72万元(2人,人均0.36万元);(10)城建办公务费支出1.44万元(4人,人均0.36万元);(11)农保所公务费支出2.08万元(1、人员公务费3人*0.36万元=1.08万元;2、工作经费1万元);(12)农业站公务费支出2.88万元(8人,人均0.36万元);(13)林业站公务费支出2.82万元(1、人员公务费7人*0.36万元=2.52万元;2、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意外伤害险费用0.3万元);(14)兽医站公务费支出1.8万元(5人,人均0.36万元));(15)水利站公务费支出2.8万元(1、人员公务费5人*0.36万元=1.8万元;2、工作经费1万元);(16)财政所公务费支出3.16万元(1、人员公务费6人*0.36万元=2.16万元;2、工作经费1万元);(17)中心学校公务费支出76.09万元(其中:1、小学教师办公经费:学生数2252人*0.0165万元=37.16万元;2、银川中学教师办公经费:学生数299人*0.0165万元=4.93万元;3、教育考核奖14万元;4、幼儿园建设工作经费20万元);(18)村委会公务费支出87.21万元(其中:1、党建经费16个村*3万元=48万元;2、村级公务费16个村*0.6万元+4.15万人(全镇人口)*3元=22.05万元;3、晒黄烟税收返还171573.96元=17.16万元、)。(19)派出所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禁毒工作经费2万元,交通工作经费2万元,消防工作经费1万元);(20)国税、地税征税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21)国土所工作经费支出0.25万元;(22)工商所工作经费支出0.25万元;(23)法庭工作经费支出1万元;(24)由旺电信所3.06万元;用于高新摄像头租用费。
5.遗属补助支出18.83万元;
政府遗属补助支出3.19万元;林业站遗属补助支出1.5万元;中心学校遗属补助支出14.41万元(其中小学12.31万元、银川中学1.83万元)。
6.村干部工资支出141.16万元;
7.半供养人员支出101.13万元;
政府半供养人员支出10.82万元;派出所联防员支出2.83万元;计生员支出12.48万元;城建办半供养支出2.83万元;财政所半供养支出3.01万元;中心学校半供养支出53.64万元(其中小学半供养支出51.21万元,银川中学半供养支出2.43万元);治保会人员工资支出6.34万元(44人*120元*12个月=6.34万元);党建助理员工资支出9.18万元(5902.00*15个月=88530.00元=8.85万元,工伤、生育保险20.22元*11*15月=3336.3元=0.33万元)。
8.2016年非税收入返还支出155.22万元;
(1)政府非税返还支出11.68万元;其中:计生罚没收入返还6.72万元、社会抚养费收入返还4.48万元、中村加油站承包款返还0.48万元;
(2)兽医站房租收入返还支出0.47万元;
(3)水管站房租收入返还支出1万元;
(3)财政所利息收入返还支出11.23万元;
(4)中心学校非税收入返还支出130.83万元(其中:学前教育收费125.29、华兴小学违纪款5.54万元)。
9.社会事务发展与集镇维护70.38万元;
10.三百产业发展资金100万元;
11.由旺镇千分制考核奖40万元;
12.2016年结转结余支出922万元;
预算数据属县级测算暂定数据,如有变动,财政所再向镇人大主席团作详细汇报。
要完成上述目标, 2017年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培植财源,促进经济稳步发展。一是要加大扶持主导产业发展的力度,支持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要继续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依托我镇的资源、区位等优势,做好城镇开发工作。继续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努力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为我镇财政增收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二是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着力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目标。三是要用好国家政策,多方筹集资金,积极培育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二)努力增收节支,圆满完成预算任务。一是要坚持依法治税,规范和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抓好重点税源和重点企业监控,确保重点税源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保证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二是要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要求,细化部门预算,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的增长。三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理念,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接待、培训、会议审批制度,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的分析,严格预算约束,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三)加大民生投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继续加大支农力度。科学安排资金,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农业产业等方面支持力度,真正使财政资金投入向“三农”倾斜,不断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继续落实好财政惠农政策。积极推进农村医疗保险、各项惠农补贴“一折通”发放,积极做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工作。
(四)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申领、拨付、报账程序。二是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认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三是强化财政收支进度管理。按照收入进度和预算计划合理调度资金,加快资金流转。四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加强法制财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促使专款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各位代表,在由旺镇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进程中,做好2017年的财政工作,对于保持我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引,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为我镇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