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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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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5-7-30/2016-0413100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由旺镇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4-12-25
文号 浏览量 4
主题词 其他
由旺镇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4年政策性用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确保2014年政策性用粮收购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策性用粮收购工作的通知》。经镇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做好2014年由旺镇政策性用粮收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主,粮安稳天下”。政策性用粮是保护粮食生产者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全镇军粮、民政救灾救济口粮、水库移民粮供应以及储备粮的轮换,实现粮食宏观总量平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目前,随着农业种植结构的不断优化调整、种粮比较效益持续下降,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加之极端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等非常规影响,导致粮价异常波动愈加频繁,粮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各村(社区)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宣传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完成预定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经研究,特成立由旺镇政策性用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 佼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杨柳银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杨光明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郭秀红 由旺镇粮站站长

寸待邦 工商分局局长

刘晓刚 镇安监站站长

16个村(社区)主任

各村要认真落实粮食村委会主任负责制,迅速成立政策性用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还要加大政策性用粮收购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深入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全镇人民对政策性用粮收购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人民群众理解并积极支持收购工作。

三、明确任务,标准收购

由旺镇今年的政策性用粮收购任务为57万公斤,其中:稻谷47万公斤,玉米10万公斤(具体任务件附件1)。根据《2014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文件的通知》(保发改办电〔2014〕13号)精神,结合当前市场粮价,决定2014年政策性用粮收购价格为:粳稻(三级)每公斤3.10元,籼稻(三级)每公斤2.76元,玉米(中等)每公斤2.00元。在收购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局关于在粮食收购中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粮发〔2006〕65号)的规定,粳稻的水分不超过14.5%、籼稻水分不超过13.5%,杂质不超过总量的0.1%;玉米的水分不超过14%,杂质不超过总量的1.0%,生霉粒不超过2.0%。收购入库粮食要做到“一干、二净、三饱满”,确保储存安全及生产者、经管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落实责任,密切配合

为确保今年政策性用粮收购任务的顺利完成,在政策性用粮收购期间,工商分局、安监站、食药监所等单位要严格对粮食收购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积极推进粮食依法行政,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哄抬粮价,囤积居奇的非法行为。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严密的纪律,自觉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

五、严格时限,兑现奖惩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政策性用粮的收购工作,合理安排、精心部署,全镇政策性用粮务必于12月18日前完成。为确保收购任务圆满完成,严格奖惩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收购任务的村(社区),每1万公斤给予补贴费用200.00元,对前五名完成收购任务的村,每村奖励1000.00元;同时,镇政府将和相关单位适时对政策性用粮收购工作进行督查,并将政策性用粮收购工作纳入对各村绩效考核量化的指标中,对工作不力,完不成指标任务的村(社区)进行问责。

附件:1.由旺镇2014年政策性用粮收购任务分解表;

2.政策性用粮征收通知书。

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0日

 

 

附件1

由旺镇2014年政策性用粮收购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公斤

村 名

农户数

计税面积

当年收购品种数

备注

合计

稻谷

玉米

合计

由旺村

474

518.9

0

518.9

14270

0

14270

杨家村

464

805.72

329.53

1135.25

22157

5272

27429

永福村

745

1353.18

575.31

1928.49

37212

9205

46417

坡脚村

589

1156.17

399.85

1556.02

31795

6398

38193

大庄村

450

637.14

116.3

753.44

17521

1861

19382

银川村

872

2222.81

268.99

2491.8

61127

4304

65431

木榔村

508

1294.13

224.53

1518.66

35589

3592

39181

源珠村

579

1579.86

229.92

1809.78

43446

3679

47125

华兴村

611

1396.32

332.26

1728.58

38399

5316

43715

中村村

575

1400.02

270.46

1670.48

38501

4327

42828

常村村

651

1505.98

215.7

1721.68

41414

3451

44865

四大庄村

387

1129.75

204.53

1334.28

31068

3272

34340

躲安村

715

663.92

1571.86

2235.78

18258

25150

43408

王家村

479

470.42

701.18

1171.6

12937

11219

24156

岚峰村

312

130.2

1182.94

1313.14

3581

18927

22508

大秧田村

710

965.3

1109.22

2074.52

26546

17748

44294

合 计

9121

17229.82

7732.58

24962.4

473821

123721

597542

注:田收购标准为27.3公斤/亩,地收购标准为13公斤/亩。

附件2

 

 

通 知 书

 

组 户:

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4年政策性用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保障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粮、军队供应粮、政府储备粮的征收入库,根据你户的种植面积 亩,特向你户定购稻谷 公斤,包谷 公斤。请你户于2014年 月 日前,按质、按量、按时交售到 粮点。

由旺镇 村民委员会

2014年 月 日

通 知 书

组 户:

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4年政策性用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保障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粮、军队供应粮、政府储备粮的征收入库,根据你户的种植面积 亩,特向你户定购稻谷 公斤,包谷 公斤。请你户于2014年 月 日前,按质、按量、按时交售到 粮点。

由旺镇 村民委员会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