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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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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5-7-17_Z/2016-0413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由旺镇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4-12-25
文号 浏览量 9
主题词 其他
由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由旺镇关于开展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由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由旺镇关于开展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经由旺镇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由旺镇关于开展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5日

由旺镇关于开展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构筑基本民生安全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的任务日益紧迫和艰巨。开展“救急难”工作,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不仅是社会救助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践行群众路线“以民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充分认识到开展“救急难”工作的重大意义,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线,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积极探索“救急难”的实现路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保障遭遇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让突遇不测者得周及之助,因病因灾者去生存之虞,创新创业者无后顾之忧,推动工作创新发展,为全镇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奠定基础。

一、基本原则

(一)于法有据,勇于创新。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依据,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按照法规赋予的职责,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框架内,立足于“托底线”,创新机制,探索路径,积极开展对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的救助和帮扶。

(二)民政统筹,部门联动。坚持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与高效联动的有机结合,统筹使用救助资源,推动形成民政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提升社会救助的综合效益。 

二、主要目标

健全完善我镇现行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巩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成果,通过完善专项救助措施、健全发现报告机制、加强部门信息联动、强化救助时间效能,明确“救急难”的范围、事项和标准,探索推广“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新模式,重点研究开展“救急难”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把“救急难”融入并体现到各类社会救助的制度化中,提升救助综合效应。

三、具体任务

(一)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通过此次整治,查找出临时救助制度建设的不足,立足“托底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和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科学修订完善本级临时救助办法。通过健全制度办法,确定符合“救急难”工作实际的救助标准、救助程序和救助范围,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通过临时救助有效缓解家庭压力。

(二)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

依托社区(村)基层党组织、驻村(社区)干部,动员发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发现困难,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落实,做到早发现、早申报、早核查、早救助。充分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单位在急难对象发现、快速响应等方面的优势,建立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常态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转介服务,为“救急难”工作提供支撑平台。

(三)全面落实建立跟踪督办制度

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加大对“救急难”工作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力度。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落实发现、报告、受理、审核、审批或转办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对各类“救急难”事项,特别是一些影响较大或带有苗头性的急难事项,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相互推诿、处置不及时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配合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救急难”工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和基本生存权益保障,要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切忌图形式、走过场。辖区内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探索总结出一套完善可行的“救急难”经验做法,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工作提供典型借鉴,力争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群众救急、解难上取得新突破、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