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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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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5-7-02_A/2016-0413011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由旺镇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5-05-26
文号 浏览量 11
主题词 文秘工作
关于印发由旺镇深入开展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由旺镇深入开展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9日

 

 

由旺镇深入开展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施办发〔2015〕21号)和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深入开展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5〕40号)的要求,确保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治窗口服务单位进驻不到位,服务能力弱,“两集中两到位”、“四进中心”落实不到位,群众办事“跑两头、两头跑”问题;整治主动服务意识不强,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整治服务态度不好,接待办事群众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让群众感觉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服务效率不高,工作能拖则拖,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工作消极应对,办事看心情、看利益、看对象,率性而为;整治服务纪律不严,上下班纪律涣散,办事推诿扯皮甚至百般刁难,“官不大权不小,惹不起躲不了”和“科所恶”现象;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全面排查各乡(镇)、各部门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等问题,对存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努力营造“办事态度好、办事程序少、办事方式活、办事水平高、办事成本低”的服务氛围。

二、整治范围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三、整治重点及责任单位

根据专项整治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整治以下5个方面问题:

(一)关于干部服务能力弱的问题

1.干部不善于学习、钻研业务,对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不够,研究工作不够,与本地区、本单位和工作实践结合有差距,思想僵化,墨守成规,不善于分析研究和解决新问题。

2.部分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事不到位,服务能力弱,表现在:

(1)少数单位缺乏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存在应付观望和抵触思想,不愿意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导致权力运行不公开、不透明。

(2)对行政审批业务和内部审批科室没有进行优化组合,科学合理分配审批职能和权限,形成前台窗口为项目业主服务、后台为前台窗口提供保障和支撑的运转机制;对窗口人员授权不到位,事进权不进,在办理事项的过程中,窗口“只挂号不看病”,导致企业和群众“两头跑”、“跑两头”,“两头受理、体外循环”。

主办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

(二)关于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1.主动服务意识不强,该公开的信息未及时公开,应告知的事项不一次性告知。

2.工作中没有把服务放在首位,在思想上仍然存在本位主义,总是以“管理者”自居,始终认为自己是在行使审批权力,而不是在为群众服务,自己的工作是审批不是服务,在处理“管理”和“服务”、“公仆”和“主人”的关系时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管理意识太浓,服务意识淡薄。

主办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

(三)关于干部服务质量不高和服务态度不好的问题

1.接待办事群众不热情,举止不文明,语气生硬、态度傲慢,让办事群众感觉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2.工作人员待人处事讲关系不讲原则,对待熟人、关系户热情相待,对一般群众则爱理不睬、态度冷漠。

主办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

(四)关于服务效率低的问题

1.办事效率低,存在“慢作为”,拖三拉四,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工作中常常出现能拖则拖,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则不动现象,让一些工作在某些个别环节或某些个别人手上受阻卡壳。

2.工作人员对待来办事的群众和服务对象表现出脸也好看、门也好进、话也好听、就是事不太好办,凸显出“领导急,群众急,就是办事人员不急”的“顶门杠、中梗阻、下搁浅”现象;

3.对开展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推诿扯皮,催办、督办不够,导致事项受理、办理出现超时现象,审批效率低。

主办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

(五)关于服务纪律不严的问题

1.工作人员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将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放在脑后,上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人员“官不大权不小,惹不起躲不了”,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不严,本来可以一次性告知群众和服务对象要准备的材料、采用的办事程序,却推诿扯皮、故意为难群众及服务对象,让群众来一次说一项,使得群众办一件简单的事也得来回跑上几趟。

3.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主办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阶段(2015年3月28日前)。 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督促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规定;充分利用传播媒体,宣传整治工作。注重案例教育,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3月29日至4月30日)。各乡(镇)、各单位对照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于2015年4月28日前报镇纪委。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2015年5月1日至6月15日)。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整治方案及措施,建章立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制定的具体整改方案和措施,于2015年6月10日前报镇纪委。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阶段(长期落实)。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总结整治经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长期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扎根。

专项整治期间,镇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督促检查。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将其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和具体实际,抓紧制定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对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治措施,建章立制,长期落实,确保取得实效。镇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迟缓的单位,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沟通,协调推进。主办单位要担负起牵头责任,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信息报送、信息互通等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涉及本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建章立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把整治“乱作为”与纠正“慢作为”、“不作为”结合起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