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5-7-02_A/2016-041300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由旺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5-05-26 |
文号 | 浏览量 | 8 |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施安发电〔2015〕2号)要求,现就做好全镇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有关工作做如下要求和部署。
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旺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志杰 镇长
副组长:和万友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孔繁炼 副镇长
苏 杰 武装部长
赵有建 司法所负责人
杨自贵 综治办负责人
刘晓刚 安监站站长
赵顺国 食药所所长
杨 斌 财政所所长
寸待邦 工商分局局长
杨文祥 国土所所长
杨光明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树荣 兽医站站长
杨文安 中心学校校长
苏炳涛 中心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
肖武屈 水利工作站站长
张应清 林业站站长
杨文安 施甸二中负责人
颜正勇 由旺卫生院长
李开芹 文化站负责人
自正秀 安监员
杨袁凯 安监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政府安监站办公室,由刘晓刚兼任办公室主任,杨袁凯、自正秀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当前,汛期将至,做好这段时间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气象、水文部门分析预测,2015年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总量较常年同期偏多,入汛后降水时空分布会呈现明显不均的特征,单点性强降水天气出现的可能性较大,加之台风等因素影响,洪涝灾情可能较2014年偏重,防汛形势严峻。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本地汛期气候特点和行业领域汛期事故特点,及早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村总支书记要亲自安排部署,村(社区)主任要亲自检查推动。同时要利用广播、手机、展板等渠道,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公告,对汛期安全风险进行提示和警示,确保工作要求和防范措施落实到村组。
三、加强领导,防微杜渐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认真吸取全国各地近几年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超前防范,未雨绸缪,努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村主任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人员及力量对本地本单位可能由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领域和区域、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本地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建立健全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结合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检查重点,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实行闭环整改,做到有专门机构管理、专门人员负责,任务分解到现场,并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实现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烟花爆竹企业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生产线监控情况;
2.烟花爆竹企业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相关规定情况;
3.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采取相应安全度汛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情况。
责任单位:安监站牵头负责。
(二)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
1.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专项整治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2.管线管网周围是否存在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及穿越地震活动断层等情况。
责任单位:派出所、安监站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在建工程
1.市政工程,水利、电力、公路等基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作业人员住所、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周边的地质稳定、拦排水设施设置情况,严禁冒险就近宿营;
2.公路在建隧道,水利、电力隧洞汛期施工突水突泥灾害预测预报预警与防治,隧道(洞)进出口地质稳定情况;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项规定》情况。
责任单位:城建办、水管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非煤矿山
1.位于地表河流、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威胁的地下矿井的矿区及周边水文变化、水库河流、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
2.露天开采矿山企业排水设备设施及防排水系统安全运转情况;
3.尾矿库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落实在线监测和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监控情况。
责任单位:安监站牵头负责。
(五)人员密集场所。
商场、客运车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以及火源、电源管理,防洪、防涝措施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派出所、文化站、中心校、卫生院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六)道路交通
1.桥梁、隧道、涵洞、边坡和临水临崖路段监控检测措施落实情况;
2.运输企业以防高温、防中暑、防疲劳、防车辆自燃、防爆胎、防洪水等为重点内容对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进行汛期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技能和应对突发险情的处置能力并督促落实情况;
3.道路养护施工企业做好防中暑、防雷电、防坍塌、防摔伤、防触电和施工现场排水针对性措施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派出所牵头负责。
(七)旅游景区
排查景区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风险的区域,并进行封闭,禁止游客进入。
责任单位:文化站牵头负责。
(八)其他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同时,要结合行业实际切实加强雷电、大风、高温等灾害防范工作。
五、做好汛期安全生产预警及应急准备工作
(一)要建立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机制。预报有强降雨等自然灾害时,要立即部署停产撤人,停止相关作业;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应急、气象、地震、国土、安全监管等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横向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应对;水库、水电站要同库区和下游影响范围内的地方政府建立泄洪联系工作机制,加强巡查巡护,完善警示标志和通信广播等设施,提前预警预报,防止汛期泄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要定期、定人对重点部位、重点对象进行巡查检查。矿山要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进行巡检检查,尾矿库要对危险库、无主库、停用库的进行巡检排查,对公路和铁路沿线存在发生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等危险的重点地段和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以及事故多发危险路段,要加大巡查和监控力度。
(三)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应急值班电话,同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准备和救援物资储备;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制定预案并开展演练,发现险情要立即启动预案,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应急救援力量第一时间响应。
请各村(社区)和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
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