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5-7-30/2016-041301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由旺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5-12-21 |
文号 | 浏览量 | 2 |
关于成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合作股份)行动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强凝聚力和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成立由旺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合作股份)行动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组 长:杨俊波 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志杰 镇长
赵军利 党委副书记
成 员:和万友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华兴社区挂村领导
杨 超 副镇长、坡脚村挂村领导
朱兴睿 副镇长、银川村挂村领导
孔繁炼 副镇长、大庄社区挂村领导
刘晓刚 安监站站长、木榔村挂村领导
杨 斌 财政所所长
段莲美 农经站站长
程 云 组织员
16个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经站,由赵军利、段莲美、程云同志组成,赵军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协调相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小组成员具体职责分别是:
1、组长、副组长: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镇党委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研究全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向镇党委、政府提出相关建议。
(2)、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总体要求,结合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各阶段工作的特点,分别提出指导性意见,加强具体指导。
(3)、及时了解掌握全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
(4)、加强对全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2、和万友、杨 超、朱兴睿、孔繁炼、刘晓刚同志分别负责指导好华兴社区、坡脚村、银川村、大庄社区、木榔村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力争在2015年底全部“脱壳”。
3、杨斌同志负责与财政部门对接、协调财政补助资金的拨付。
4、段莲美同志负责与农业部门对接、协调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事宜。
5、程云同志及时了解掌握全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进度、对全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进行督办检查、编发工作简报。
中共由旺镇委员会 由旺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