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5-7-/2019-0918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由旺镇 |
公开目录 | 重点工作通报 | 发布日期 | 2019-09-05 |
文号 | 浏览量 | 1 |
中共由旺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由旺镇开展了为期40天的巡察,并于2019年4月5日向中共由旺镇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政策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政策等内容,充分发挥带头作用。2018年10月已对2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贴息贷款138万元注入云南林然畜牧业有限公司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县纪委已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问责,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警示教育;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加快进度实施。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监督管理,财政所对所有报财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规范资金的使用;四是由镇综治办牵头,联动纪委、司法、民政、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并且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此项工作中。
(二)关于“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意识淡薄”等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规党纪教育,提升法治意识。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利用剖析典型案例的方式,2019年5月由司法、综治、纪委到各村宣讲扫黑除恶工作并给党员干部上党课,从而提高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要不断加大对村级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教育和廉洁用权教育;二是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法律法规教育普及力度,不断提升农村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最终把纪律要求转化为自觉行为。
(三)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不紧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镇村干部、挂包单位及驻村工作队员组成的脱贫攻坚工作大会,凝心聚力,鼓舞士气,全面落实挂包单位、挂包责任人、挂村领导、村干部等的工作责任。各村(社区)每天利用广播进行脱贫攻坚政策宣传1小时,要求挂包人员每月入户2次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宣传扶贫政策。二是严格按照归档要求,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户信息档案,2019年6月初组织挂包干部进一步入户核查信息并完善好户档案,确保档案材料完善、无逻辑错误。三是截至目前为止集镇安置点已入住148户,546人,旧房拆除45户,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四是镇扶贫办严格按各村施工图产业发展需求,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程序,组织实施好产业发展工作;对已实施的产业项目做好跟踪问效,杜绝项目猪、项目牛、小蜜蜂被群众私自买卖的现象。五是进一步规范账务管理制度,加大对资金监管力度,杜绝出现资金使用不精准情况。
(四)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镇党委切实加强对各村(社区)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二是镇领导班子会专题对《施甸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集中学习;三是重新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由旺镇日常工作中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四是开展每季度至少1次,每年不少于4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加强研判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五是建立村级活动场所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六是进一步压实内外宣责任,完善信息简报报送工作,督促各村、机关单位、二级站所按时上报工作信息,按质按量完成每年内外宣工作任务。
(五)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严肃整改问责。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公开审计整改结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倒推”、“倒逼”的机制,通过公开促整改,形成整改合力。镇纪委对16个村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扶贫“双推进”不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由旺镇党委要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抓好党建促脱贫的各项工作。二是党委班子成员每天在村上开展工作,加强对村级业务的指导。三是加强党务公开公示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内容完整、档案资料规范。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党建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发挥好基层党建指导员的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19年召开了两次组织生活会,第二次组织生活会是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召开的,组织员对材料进行了严格的把关;二是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实施,每个月通过自评、初评、大会评、公示的方式,让党员干部了解自己的积分;三是每个月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相关痕迹材料已归档装订。
(三)关于“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深入、走过场”的整改情况。由旺镇党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及组织生活的督促和指导。切实增强干部学习的责任意识,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自学等方式加大对党员干部学习教育。
(四)关于“党员队伍管理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我镇十八大以来办理的党政纪案件进行一次梳理并在全镇范围开展一次以案促警教育活动,加强对村“两委”和监督委的管理,对履职不力的村干部进行严肃处理;二是镇党委确定一名专职负责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人员。2019年5月组织办对2014年以来入党的党员材料进行了梳理和查缺补漏。对124名党员身份进行进一步核实,并收集材料。
(五)关于“干部考察任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对重要干部的任免征求镇党委委员意见;二是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完善干部任用相关材料,4名股所级干部的考察资料已完善。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强化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学习,细化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合法有效。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二是财政供养人员享受农危改资金县纪委已对分管领导进行了问责,并在全省通报,镇纪委已在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警示教育,11名村干部享受农危改的资金已经退还财政。
(二)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我镇十八大以来办理的党政纪案件进行一次梳理在全镇范围开展一次以案促警教育活动;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监督管理,财政所对所有的报账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规范资金的使用,镇纪委利用“五一”端午节假日对各村(社区)和二级站所进行督查;三是加大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培训力度,使其真正担负起监督的职责,对履职不到位的5名监委会主任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着力强化从严治党,由旺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高度重视存在的廉洁风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反弹;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及时修改完善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并认真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学习《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施甸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要求,严格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住宿费等报账管理;三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资金进行了清退,镇纪委对报账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四)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存在廉洁风险”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政所严格把关,对于不规范的发票拒绝报销,财务人员对借款后未及时办理事务或办事后未取得发票及时报账的人员进行提醒和催促。二是票据管理规范化。专设一名票据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票据的管理工作,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备、字迹清楚,签章齐全,强调票据开具的统一性、规范性和及时性。三是从2019年开始不再为派出机构单独设立帐套,同时不允许派出机构直接在镇政府帐套中进行报账。
(五)关于“村组‘三资’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各村(社区)严格执行四人会签制度,由财政所对签字不全、报销票居附件清单不全的单据进行清理整顿;二是进一步规范财经支出,大额资金的支出必须有相关的资料才可以报账;三是严格各村(社区)伙食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伙食收支台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5-8881185;邮政信箱: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sdxywz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