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5-7/20231122-00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由旺镇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11-22 |
文号 | 浏览量 | 8 |
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及中央、省、市相继出台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工朋友一旦发生因务工导致工资被拖欠或因务工导致人身受损害,可以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法律援助服务形式有以下几种: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代理;
3.行政复议代理、仲裁代理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4.公证、司法鉴定等。
二、申请法律援助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针对农民工朋友维权的特殊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情况,农民工朋友不需出具经济困难证明,仅需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三、申请法律援助的步骤:
1.到纠纷发生地或经常居住地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也可通过登录“云南法网12348”、手机搜索“云南掌上12348”、云岭先锋平台等渠道网上申请,经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和网络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就会发给一份《法律援助申请表》;
2.按要求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必要案件材料;
3.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当日即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其他正常法律援助申请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作出书面决定);
4.法律援助机构结合案情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具体服务。
申请法律援助途径(去哪里申请?怎么便捷申请?):
1.现场申请:
市级:保山市隆阳区如意巷89号保山市司法局一楼法律援助办公室(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0875-2218987
县级:
隆阳区金山路83号隆阳区司法局一楼法律援助中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0875-2120148
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施甸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或一楼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0875-8120148
腾越镇云山社区纳帕溪山小区2号腾冲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或一楼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0875-5160148
龙陵县龙山镇龙山路133号龙陵县政府大楼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或附楼一楼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0875-6126148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58号昌宁县司法局一楼法律援助中心(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0875-7130148
乡级:全市7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办公楼一楼。
2.网络申请:
1.手机APP:方法一:登陆微信→通讯录→订阅号→点击右上角“+” →查找公众号→输入“云南掌上12348”→搜索并添加关注→点击页面正下边“查询服务” →进入“公共法律服务”→点选“法律援助”;方法二:直接扫描右方二维码点击关注→点击页面正下边“查询服务” →进入“公共法律服务”→点选“法律援助”。
2. 电脑端:搜索“12348云南法网” →进入“12348云南法网”主页面→点选“法律援助”。
热线平台:直接拨打1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