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5-7-/2020-082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由旺镇 |
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0-08-20 |
文号 | 浏览量 | 13 |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试行)
2020年秋季学期即将开学,秋冬季节又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科学有效地应对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和市、县教体局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中心学校成立教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张奇鹏
副组长:苏炳涛 李江 李林 祝合彪
成员:中心学校业务员 各学校(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管理及与镇级有关部门和县教体局的沟通协调工作。下设工作小组。各学校(幼儿园)要参照此模式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指导督促各学校(含幼儿园)切实做好教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根据中心学校的安排部署,制定本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建立校长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信息报告责任人;具体落实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学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时,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二)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苏炳涛
副组长:李江 李林 祝合彪 李华昌
成员:中心学校业务员 各学校(园)校(园)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由李华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数据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工作职责:1.会同县教体局、由旺镇人民政府、卫健等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2.督促学校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3.配合各部门,严密监测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4.检查督促各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5.学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时,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处置工作。6.完成领导小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防控措施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一)节假日期间防控措施
1.暂停室内培训补习等教学活动。国庆节、春节期间人员往来密集,疫情容易形成集中暴发,要会同县教体局和有关部门严控本地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活动。
2.做好值班值守。周末、国庆节和春节学生单独或随家长返乡、外出探亲和旅游等较普遍,出入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频次增加。各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和学校特点,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周末和国庆节期间值班值守,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环节,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
3.落实防控措施。各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网络渠道尽快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在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
4.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各学校须要求教职工按照市县相关要求严控聚餐、外出等行为,严格落实白事简从、喜事择日的要求。
(二)开学前后防控措施
1.推进学校环境卫生改善。各学校在秋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为重点,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2.落实学生健康管理各项措施。各学校在秋季学期开学后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以及登记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了解防治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3.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学校要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积极获取专业指导。要监测过去15天内有从疫区出入经历或疫情发生后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有接触的师生健康状况,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集中救治、全力救治患者,及时、有效处置疫情。各学校在开学前要提前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协商,明确辖区定点诊疗医院,确保学校师生发生可疑症状能及时就医。
4.不举办聚集活动。各学校在疫情流行期间原则上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等。确须如期举办的,要进行科学研判,制定严格预案,并向由旺镇中心学校报备。各学校要通知本地区中小学生不参加各类社会机构举办的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等。寒假期间,除特殊情况经县教体局批准外,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参加各类活动。
(三)学校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应对措施
学校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要积极开展以下常规预防措施:
1.制订应对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预案、工作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具体职责。
2.组织校医或负责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及技术培训。
3.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准备。学校应在厕所(洗手间)食堂宿舍、教室和图书馆等公共场所配备充分的洗手设施。
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5.加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师办公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的卫生消毒管理与通风,特别是教室,每一课间都要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6积极开展学校爱国卫生“七个一”专项行动。做好学校环境清洁工作,尤其是厕所(洗手间)食堂、教室、宿舍、浴室和会议室等公共场所。
7.坚持晨检、午检、晚检制度。切实落实每日晨检、午检、晚检工作,自2020年9月1日起,继续实行每天上报 学生晨检、午间、晚检日报制度各学校于每天上午9:00前将师生报到表和学生晨检情况表报送至由旺镇中心学校邮箱(sdywzhx@126.com) ,中午14:00前将学生午检情况表上报至中心学校邮箱,晚上19:00前将学生晚检情况表上报至中心学校邮箱。学生未到学校要有情况说明,要跟踪好因病未到学校的学生,在晨检、午检、晚检中发现发热、发烧的学生,及时送往由旺中心卫生院进行检测。要通过班主任、学生干部、宿舍长等多渠道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学,并及时就医。
8.做好学生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自2020年9月1日起,继续实行每天上报由旺镇学校师生报到日报制度。各学校于每天上午9:00前将师生报到表报送至由旺镇中心学校邮箱(sdywzhx@126.com) ,一旦发现因急性呼吸道感染所致缺勤异常增多的现象,应立即向由旺镇中心学校报告。
9.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中心学校和县教体局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10.由旺镇中心学校选定原大塘小学为应急隔离区,可容纳60人。
(四)学校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应对措施
学校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在落实上述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强化疫情监测、病例管理、感染控制、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尽量避免大型聚集活动等综合防控措施,减轻疫情危害。
1.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多种形式(如:健康告知书、宣传材料、电话、短信、黑板报、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做好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宣传教育工作。
2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在做好每日晨检和缺勤登记的同时应增加午检,每日向由旺镇中心学校报告晨、午检和缺勤登记结果。
3.加强学校的环境、玩具、教学用具等清洁、消毒工作,尤其是厕所(洗手间)食堂、教室、宿舍、浴室和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
4.疫情未解除期间,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暂停大型聚集活动。如必须举行,尽量在室外;如需在室内举行,必须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关防控措施,如:保持良好通风,尽可能缩短人群聚集的时间。应尽量避免参加校外的活动。
5.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不得向任何机构提供场所举办活动。
本方案适用于全镇学校(含幼儿园),其他经教育部门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参照本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