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4-x/20230927-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其它 | 发布日期 | 2023-09-27 |
文号 | 浏览量 | 155 |
县树县花是城县形象的重要标志和名片,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激发广大市民热爱家乡、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县树、县花”的积极性,推动施甸县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现将继续开展“县树、县花”评选活动。
一、评选标准
(一)地域性。“县树、县花”选择有自然分布或栽培历史悠久的乡土树种,有地方特色,分布广泛,适应施甸自然条件,生长良好,繁殖、栽植容易,种植区域广,全域绿化广泛选用。
(二)文化性。“县树、县花”具有较深厚的文化内涵,能够体现施甸城市绿化风貌,彰显城市特色和地方特色,具有象征意义。
(三)观赏性。县树树形高大优美,枝繁叶茂,适宜于作行道树和庭院观赏树。“县花”花形优美,花姿雅致。社会认同感强,喜闻乐见,深受县民喜爱。
(四)经济性。“县树、县花”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生态效益,有较好的培育发展前景。
(五)历史性。“县树、县花”种植繁衍历史悠久,蕴含丰富的文化内容,一定程度反映施甸历史,县民认可度高。
二、候选种类
候选县树:1.木棉;2.红椿;3.粉花羊蹄甲;4.火焰木;5.桂花(自荐一种)。
候选县花:1.月季;2.叶子花;3.玉兰;4.木槿;5.迎春花(自荐一种)。
三、投票评选(一)投票方式
投票分邮箱投票和微信投票两种方式。候选“县树、县花”限选3个品种(含自荐品种),每人限投票1次,评选结果请关注“水墨施甸”微信公众号,或登陆《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1.邮箱投票:登陆《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通知公告栏”,下载《施甸县“县树、县花”评选表》,填写后发送至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绿化办公室,电子邮箱:519841864@qq.com,联系人:张应国,电话:0875-8125787。填表时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2、微信投票:平台为“水墨施甸”微信公众号。
(二)投票时间
投票开始时间:2023年9月28日。
投票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
(三)评选方式
分为组织发动和推荐、专家初评、市民投票、专家评审、政府审定、人大审议五个步骤。
四、活动组织
县树县花评选活动由施甸县“县树、县花”评选组委会主办。
特此公告
施甸县“县树、县花”评选组委会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