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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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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6-6/20251124-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征地信息 发布日期 2025-11-24
文号 浏览量 1
主题词 土地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施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厂、泵站、水池工程)征收土地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2025﹞第 007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施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厂、泵站、水池工程)征收施甸县水长乡小官市村村民委员会、九条沟村村民委员会、兵斗村村民委员会,老麦乡杨柳村村民委员会、太和村村民委员会,太平镇椅子山村村民委员会、地理村村民委员会、太平村村民委员会、龙洞村村民委员会,仁和镇金鸭塘村村民委员会、土官村村民委员会,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大地村村民委员会,甸阳镇大寨村村民委员会、沙坝脚社区居民委员会、同邑村村民委员会,何元乡大寨门村村民委员会,万兴乡东安村村民委员会、中山村村民委员会、万兴村村民委员会、长浪坝村村民委员会、牛汪塘村村民委员会,旧城乡大田坝村村民委员会、旧城村村民委员会、大山村村民委员会等9个乡(镇)24个村(居)民委员会59个村(居)民小组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批准机关、时间、文号和用途

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于2025年11月3日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保山市施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厂、泵站、水池工程)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自然资复〔2025〕517 号)批复同意施甸县人民政府征收保山市施甸县水长乡小官市村村民委员会李家山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1333公顷、小官市村村民委员会龙洞第一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210公顷,九条沟村村民委员会热水塘第一、第二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382公顷,兵斗村村民委员会兵斗第三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202公顷;老麦乡杨柳村村民委员会寺后村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084公顷,太和村村民委员会新寨第一、第四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2174公顷;太平镇椅子山村村民委员会椅子山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063公顷,地理村村民委员会地理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沙子坡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178公顷,地理村村民委员会上仕官第一、第二、第三、地理脉第二、下仕官第四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300公顷,太平村村民委员会太平街第一、第二、陈家第一、第二、第三、秧田边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949公顷,龙洞村村民委员会榉梨林、杨家田第一、第二村民小组、龙洞第三、第四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3409公顷;仁和镇金鸭塘村村民委员会乌土水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227公顷,金鸭塘村村民委员会浑水塘第二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131公顷,土官村村民委员会李家村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400公顷;木老元彝族布朗族乡大地村村民委员会大蒿坝第一、第二村民小组0.0782公顷;甸阳镇大寨村村民委员会大庙第一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703公顷,大寨村村民委员会大寨第二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328公顷,沙坝脚社区居民委员会白龙水第一、第二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892公顷,同邑村村民委员会乌木龙第一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300公顷;何元乡大寨门村村民委员会大寨子第一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212公顷;万兴乡东安村村民委员会浪坝寨第一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150公顷,中山村村民委员会下中山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897公顷,万兴村村民委员会新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5560公顷,坝头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371公顷,长浪坝村村民委员会上冷水箐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222公顷,牛汪塘村村民委员会大坪子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340公顷;旧城乡大田坝村村民委员会大田坝第四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404公顷,旧城村村民委员会王家田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150公顷,旧城村村民委员会新寨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240公顷,大山村村民委员会马学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214公顷。合计2.1807公顷作为保山市施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厂、泵站、水池工程)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保山市施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厂、泵站、水池工程)位于保山市施甸县水长乡小官市村村民委员会李家山村民小组、龙洞第一村民小组,九条沟村村民委员会热水塘第一、第二村民小组,兵斗村村民委员会兵斗第三村民小组;老麦乡杨柳村村民委员会寺后村村民小组,太和村村民委员会新寨第一、第四村民小组;太平镇椅子山村村民委员会椅子山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村民小组,太和村村民委员会新寨第一、第四村民小组,地理村村民委员会地理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沙子坡村民小组、上仕官第一、第二、第三、地理脉第二、下仕官第四村民小组,太平村村民委员会太平街第一、第二、陈家第一、第二、第三、秧田边村民小组,龙洞村村民委员会榉梨林、杨家田第一、第二小组、龙洞第三、第四村民小组;仁和镇金鸭塘村村民委员会乌土水村民小组、浑水塘第二村民小组,土官村村民委员会李家村村民小组,木老元彝族布朗族乡大地村村民委员大蒿坝第一、第二村民小组;甸阳镇大寨村村民委员会大庙第一村民小组、大寨第二村民小组,沙坝脚社区居民委员会白龙水第一、第二村民小组,同邑村村民委员会乌木龙第一村民小组;何元乡大寨门村村民委员会大寨子第一村民小组;万兴乡东安村村民委员会浪坝寨第一村民小组,中山村村民委员会下中山村民小组,万兴村村民委员会新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村民小组、坝头村民小组,长浪坝村村民委员会上冷水箐村民小组,牛汪塘村村民委员会大坪子村民小组;旧城乡大田坝村村民委员会大田坝第四村民小组,旧城村村民委员会王家田村民小组、新寨村民小组,大山村村民委员会马学村民小组。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及面积

(一)水长乡小官市村村民委员会李家山村民小组、龙洞第一村民小组;条沟村村民委员会热水塘第一、第二村民小组;兵斗村村民委员会兵斗第三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2127公顷(农用地0.2127公顷),所征收土地范围地上附着物、青苗为茶园、玉米等;

(二)老麦乡杨柳村村民委员会寺后村村民小组;太和村村民委员会新寨第一、第四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2258公顷(农用地0.2258公顷),所征收土地范围青苗为蔬菜;

(三)太平镇椅子山村村民委员会椅子山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村民小组;地理村村民委员会地理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沙子坡、上仕官第一、第二、第三、地理脉第二、下仕官第四村民小组;太平村村民委员会太平街第一、第二、陈家第一、第二、第三、秧田边村民小组;龙洞村村民委员会榉梨林、杨家田第一、第二小组、龙洞第三、第四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4899公顷(农用地0.4899公顷),所征收土地范围地上附着物、青苗为云南松、玉米等;

(四)仁和镇金鸭塘村村民委员会乌土水、浑水塘第二村民小组;土官村村民委员会李家村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758公顷(农用地0.0758公顷),所征收土地范围地上附着物为云南松;

(五)木老元彝族布朗族乡大地村村民委员会大蒿坝第一、第二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782公顷(农用地0.0782公顷),所征收土地范围地上附着物为西南桦;

(六)甸阳镇大寨村村民委员会大庙第一、大寨第二村民小组;沙坝脚社区居民委员会白龙水第一、第二村民小组;同邑村村民委员会乌木龙第一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2223公顷(农用地0.2223公顷),所征收土地范围地上附着物、青苗为玉米、西南桦、板栗、核桃、花椒;

(七)何元乡大寨门村村民委员会大寨子第一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212公顷(农用地0.0212公顷),所征收土地范围地上附着物为云南松;

(八)万兴乡东安村村民委员会浪坝寨第一村民小组;中山村村民委员会下中山村民小组;万兴村村民委员会坝头、新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村民小组;长浪坝村村民委员会上冷水箐村民小组;牛汪塘村村民委员会大坪子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7540公顷(农用地0.7540公顷),所征收土地范围地上附着物、青苗为烤烟、玉米、云南松;

(九)旧城乡大田坝村村民委员会大田坝第四村民小组;旧城村村民委员会王家田、新寨村民小组;大山村村民委员会马学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1008公顷(农用地0.1008公顷),所征收土地范围地上附着物、青苗为玉米、云南松、甘蔗;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的《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执行,共涉及施甸县3个征地区片和水田、水浇地、旱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等7种地类,Ⅰ区片:园地补偿标准为73.3500万元/公顷;Ⅱ区片:林地补偿标准为25.2765万元/公顷、草地补偿标准为25.2765万元/公顷;Ⅲ区片:水田补偿标准为74.8800万元/公顷、水浇地补偿标准为57.6000万元/公顷、旱地补偿标准为57.6000万元/公顷、园地补偿标准为57.600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参照旱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林地补偿标准为23.6160万元/公顷、草地补偿标准为23.6160万元/公顷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标准详见《保山市施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厂、泵站、水池工程)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施政征补公告〔2024〕第007号)。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和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次集体土地征收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将生活安置补助费一次性兑付给被征地农户,自谋职业。

六、土地征收时间

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8日。

特此公告。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