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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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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6-6-05_A/2018-0906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重大决策听证 发布日期 2018-09-05
文号 浏览量 96
主题词 土地
施甸县2018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公告2

施甸县2018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

听证会公告 

2号) 

根据施甸县国土资源局发布的《施甸县2018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公告》(第1号)的要求,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及《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召开“施甸县2018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8年9月17日下午14:30时

  二、听证会地点:施甸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三、施甸县2018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情况说明:(见附件1)  

四、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单(见附件2)

(二)听证人

郭兴伟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应雄  施甸县政府法制办主任科员(兼听证主持人)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施甸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组长

  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施甸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副组长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对会议进行报道。  

附件:1.施甸县2018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情况说明

2. 施甸县2018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参加人名册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4日

  

  

 

 

 

附件1 

施甸县2018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事项说明

                        

基准地价作为土地市场的指导价格,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及时进行基准地价更新,准确反映土地市场现实状况,对抑制低价招商,防范土地出让领域零地价负地价出让土地,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具有重大意义。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本次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测算初步成果严格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论证、听证,形成了施甸县2018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平衡调整的意见,并汇总上报,以便根据听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初步成果,最终完成施甸县2018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将本次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涉及的相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的概念及内涵

土地定级是在特定的目的下,对土地的经济和自然属性进行综合鉴定,并使鉴定结果等级化的过程。城镇土地定级是土地定级的一部分,是根据城镇土地的经济和自然两方面的属性及其在城镇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综合评定土地质量,划分城镇土地级的过程。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基准地价测算以城镇整体为单位进行。

二、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中要求:市、县人民政府要依法定期确定、公布当地的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切实加强地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中第21.1.2条社会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已有的级别成果不能满足经济建设需要,应适时采用本标准规定的定级方法全面更新。更新频率不得低于每三年一次,每隔六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更新。城市(镇)地价水平会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不断变化,而基准地价是政府进行城市土地管理、地价水平宏观调控的基本依据,必须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依法定期进行调整。

更新调整基准地价,是满足运用价格机制调控用地的要求在《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明确提出要运用价格机制调控用地,在2004年10月28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进一步强调,要运用价格机制调控用地,依据市场供求关系和我国土地资源的稀缺状况,制定基准地价和协议出让土地最低标准,基准地价原则上3年应更新一次。施甸县县城规划区2015年1月1日为评估期日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已颁布实施3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此次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势在必行。

三、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情况 

本次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2015年测算成果为工作基础,覆盖全县的全域性更新,包括:2015年更新的施甸县县城区和仁和镇、姚关镇、 由旺镇、水长工业园区五个乡镇进行2018年的更新,还新增了旧城镇、太平镇、酒房乡、老麦乡、何元乡、万兴乡、木老元乡、摆榔乡8个乡镇的基准地价。更新分为区域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标准调整两个方面。根据对上一轮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标准实施情况的调查,以及对2015—2017年时间段内区域经济变化进行分析得出,根据县域经济分布格局,区域土地级别划分和基准地价标准符合县实际情况。 

施甸县国土资源局将根据本次听证意见的合理性成分,认真配合作业单位,对初步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逐级汇总上报,并进行各乡(镇)及行政村之间的平衡调整,最终确定施甸县2018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编制施甸县2018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和成果图,形成完整的项目成果,待成果评审验收后上报、备案、并公布实施。 

  

  

  

  

  

  


附件2:

施甸县2018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参加人员花名册 

听证会参加人类别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工作单位或住址 

职务或职称 

联系电话 

听证会参加人

李维强

31

施甸县林业局

股  长

18725356751

李绍福

42

甸阳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13577551716

张成伟

48

甸阳镇张家社区居委会

主  任

13577595869

邱加发

50

施甸县人大常委会

农工委主任

13577517566

李国波

34

太平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15287594091

张利国

29

施甸县工业园区管理服务局

科  员

15184824557

吴建伟

34

施甸县税务局

副局长

13987518320

杨光骞

45

施甸县政协

人环委主任

13987584310

段建强

54

施甸县工信局

主任科员

13887822197

邓丽娜

33

施甸县财政局

非税局局长

13987573975

王莲红

45

施甸县住建局

建设科科员

18183750468

杨松涛

54

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国土分局局长

18908751866

罗绍平

38

仁和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13466139076

杨自德

38

仁和镇仁和村委会

主  任

18725359677

孔繁炼

34

由旺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15025018596

赵  燕

44

由旺镇杨家村委会

主  任

15969354463

孙树赢

31

姚关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18187564888

陈应娟

46

施甸县司法局

政治部主任

13887813766

何汝孝

46

施甸县农业局

高级农艺师

13577517782

张继梅

30

施甸县发改局

科  员

0875-8122343

杨建洪

33

施甸县水务局

勘测队队长

13987059787

  

 


附件【施甸县2018年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公告-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