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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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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d_jyj-11_B/2021-1224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义务教育教育概况 发布日期 2021-12-24
文号 浏览量 11
主题词 教育
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2021年初中招生入学方案

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2021年

初中招生入学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 号)《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要求以及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施甸县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办发〔202177 号)的要求,切实规范我校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杨在聪

副组长:吴建川、张少鹰、雷允绒、黄志波

组员:各科室主任,年级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导处,教导处主任赵良海负责相关工作。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初中部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遵循“户籍地为主、居住地为辅、经营范围为补充”的原则,按划定的片区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二)根据教育体育局招生文件精神,在遵循历史划片招生的前提下,统筹协调,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外来投资经商子女、流动和留守适龄儿童少年、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特殊群体就学安置问题。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划片区域:(1)县直、省市驻施单位、甸阳镇政府机关在职在编职工子女、甸阳镇街道社区 15 组,文武社区 15 组、杨家村 12 组、赵家村 12 组、永平村 12 组、大楼子 12 组、山脚村 12 组、观音寺、西墩子、西山村、乌邑、英村、下同邑、松林脚、小热水塘。(2)学生父亲或母亲的常住户口及工作单位必须在上述规定的单位或村社。(3)示范小学的毕业生。(4)建设一中新校区被征地的沙坝脚社区住户子女。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及省市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招生管理。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均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转入转出我校的学生,需得到校长批准,并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我校将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引导家长充分正确认识就近入学对孩子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充分利用家访、扶贫挂包帮等机会,积极宣传教育资助政策,特别是国家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增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信心;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五.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一)严格落实联防联控责任。我校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27号)规定,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双线四级”工作责任。形成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机制,实时掌握失学辍学底数,精准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对失学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认真执行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进行劝返。对劝返学生,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教发〔2019104号)文件精神,按照“集中管理、提供食宿、因材施教”的原则,落实好“一校一方案”“一人一方案”,因人科学分类施策,扎实做好安置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做严依法控辍“四步法”。各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云教规〔20182 号)中规定的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四步法”,组织实施劝返工作。对拒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招用未满16周岁儿童少年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导致适龄少年早婚的有关责任人,加大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的力度,通过典型案例推动依法治教工作。

(三)做好学籍日常监管。校长是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严格落实学籍管理规定,做好新生入学组织工作,从严规范学生学籍建立和转学、休学等学籍变更程序,严禁无正当理由转学,及时更新学籍系统数据,做到信息准确、手续齐全、标注及时。严格落实“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要求,确保学生学籍情况和实际在学情况一致。

(四)规范教育常规管理。各学校严格按照《施甸县教育体育关于严格落实学生考勤制度的通知》(2019194)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准确掌握学生到校情况,切实做到日报、周结、月清。

(五)强化台账管理工作。各学校继续建立和完善各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在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基础上,建立健全乡、村、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台账和学籍注册系统台账。按照“一生一案”要求,建立健全异地就读工作台账。强化台账动态管理,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我校安排专门人员于示小和沙坝小学六年级开家长会时间宣传义务教育相关政策及教育扶贫资助相关政策。并在规定时间向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入学(复学)通知书。

 

 

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

202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