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0-1222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教育概况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
文号 | 浏览量 | 19 |
做好2021年春季普职融合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一中、二中、三中,特殊学校,县职中:
为进一步抓好《保山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有效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提升职业教育发展质量,现就做好2021年春季普职融合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次招生重点是有意愿到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就读的九年级在校生。学校结合自身实际,也可招收有意愿接受职业教育的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二、时间安排
(一)2020年12月底完成宣传工作。各中学要积极配合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开好家长动员会、学生动员会,做好普职融合宣传动员工作。
(二)2021年1月底完成报名登记。各中学要协同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做好学生的报名登记,编制《保山市2021年春季学期九年级普职融合学生花名册》。
(三)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预录取。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要主动与各级各类学校对接,做好中职学校春季普职融合招生的预录取工作。
三、工作衔接
(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负责组织招生考试工作网网络报名及确认,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工作。考点由施甸县教育体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具体安排。考试、阅卷、统计工作按省、市招生考试部门要求进行。学生学籍所在中学负责做好省网学籍管理系统考试报名工作,确保考试成绩完整导入省网学籍系统。
(二)关于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施甸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普职融合学生学籍所在中学负责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学籍系统里做好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地考试,并将体育考试成绩汇总上报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三)关于学业水平等考试报名费。由各中学从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个人、家长收取。
(四)关于学生资助。施甸县教育体育局要统筹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各项资助政策,积极督促中职学校和各中学之间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普职融合学生享受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五)关于控辍保学。县职中要认真履行好保学责任,加强对普职融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与各中学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学生动态信息,协助各中学履行好控辍保学主体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落实。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普职融合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普职融合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学校普职融合学生原则上不低于九年级学生总数的40%,同时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意愿和选择。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氛围。施甸县教育体育局要加强舆论宣传与引导,大力宣扬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弘扬多样化人才培养观,促进“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行行出状元”浓厚氛围的形成。积极倡导尊重职业人才的价值观,营造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各中学要进一步加强对九年级学生的升学指导,引导学生合理规划职业生涯发展方向,努力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是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县教育体育局和各中学要严格审核中职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简章等。积极支持配合县职中进校开展招生宣传,严禁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开展普职融合招生工作,坚决杜绝有偿招生。县职中的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共同维护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市教育体育局将会同派驻纪检组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虚假招生宣传、有偿招生、违规承诺、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等违规行为,净化招生环境。
附件:1.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普职融合招生工作的通知
2.施甸县2021年实施普职融合发展计划指标数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