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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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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4-6-/2020-1119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义务教育教育概况 发布日期 2020-11-19
文号 浏览量 8
主题词 教育
民办学校日常监管信息

民办学校日常监管信息

(一)年检指标(附件))

(二)年检程序

1.幼儿园自查阶段:对照《保山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估考核表》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查报告,并准备好年检所需的材料。

2.中心学校检查阶段:中心学校组织人员认真对辖区内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实地检查,内容包括:房屋设施安全情况、师资配备情况(教师学历专业证书)、规范办园情况、教育教学常规情况(班额、备课、活动区设置)、卫生保健情况(消毒记录和传染病预防情况)。各中心学校将检查结果(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县教体局职成教股 

3.县教局检查评估阶段:县局组织人员审核所属民办教育机构上报的年检材料,并进行实地检查

1)听取学校自查自评情况报告,评估组质询。 

2)实地查看学校办学条件。 

3)随机听课。 

4)分别召开学生、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学生、教职工代表各不少于10人) 

5)对照保山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估指标体系,查看档案资料。

6)评估组合议,起草评估报告。

(三)年检结果

1一票否决指标:存在《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2条情形之一的,年检评估定格为“基本合格”等次,限期进行整改,限制招生。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年检分为四个等级:A(优秀)、B(合格)、C(基本合格)、D(不合格);根据定量评价得分确定等级:90≦A≦100,70≦B≦89,69≦C≦60,D<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