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0-0312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听证 | 发布日期 | 2020-03-12 |
文号 | 浏览量 | 35 |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
《施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
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施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的要求,决定举行《施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听证事项
对《施甸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4月底在施甸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资格拟选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1人。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涉及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5至1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施甸籍市人大代表或市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10至11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人民政府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资格拟选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或者由县人民政府推荐或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申请人报名时间:2020年3月13日上午8时—2020年4月12日下午17时止。申请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受理联系人:段元瑞
受理联系电话:0875—8121398
邮箱:1228566901@qq.com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施甸县人民政府将于2020年4月1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施甸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于听证会举行前10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给确定的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被确定为听证代表的申请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代表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听证代表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