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2-1-/2019-0215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重要事项公示 | 发布日期 | 2018-05-15 |
文号 | 施政发〔2018〕27号 | 浏览量 | 21 |
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姚关镇:
位于姚关镇的L-G-340号宗地原属于云南大本事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由于公司未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也未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县国土局现已终止与该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了土地使用权。为加强资产管理,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县国土局负责向县法院说明云南大本事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并申请县法院对L-G-340号宗地依法解除查封。
二、县法院解封后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该宗地进行储备,可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适时组织土地供应。
接文后,请有关单位迅速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