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3011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23-01-11 |
文号 | 浏览量 | 470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杨旭昕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施委〔2023〕13号)要求,经中共施甸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蒋耀辉 任县公安局姚关派出所所长;
李 杰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科级);
杨 晶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江 彦 任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陆映姣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郭 涛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尹加喜 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局局长职务;
陈国瑝 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金明 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苏元浩 任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光虎 免去太平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杨 俊 免去由旺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王绍婷 免去老麦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